我很喜欢这部小说,尽管这部小说很长。
李敬泽说这部小说长,但是,这部小说很有“速度”,很“快”。我很认同这个说法。但是,李敬泽没有看到这个小说的“快”其实是一种“文体冲击现实的欲望”造成的。这个“欲望”就是,用一种“速度”来痛快淋漓地表达对生活之“琐碎”的蔑视和忽略。
乌力家族是一个革命的家族。无论是乌力自己的孩子还是他领养的孩子,都有一个英雄的父亲。作者用一种毫不在乎的男人的革命情怀去写平庸和俗气的种种不堪。20世纪的浪漫主义变成了一种与琐碎人生相互伴随的激情。
这部小说的魅力正在这里:小说的语言和叙事充满了一种激荡风云的快感,但是,小说所写出来的人生是如此琐碎、庸俗。一方面是英雄主义的从容、迅疾和光明磊落,一方面是猥琐不堪的算计、阴谋和狡诈。我想,这部小说写的是20世纪中叶的历史,却凸显出对当前30年来乌托邦冲动消失的忧心忡忡。20世纪革命激情的失落变成了这篇小说回肠荡气的浪漫想象与历史的戛然而止。
读这本书觉得它很像是人类版的《藏獒》,有着奇怪的感受。事实上,在消费主义盛行的今天,一切悲剧都是对这种现实人生的尖刻批判。《我是我的神》可以看作是一种对消失了的文体的怀念:明朗、清澈的语言与明朗、清澈的现实连接在一起;同时,这又是对现代生活的焦虑,即用夸张的民歌体语言讲述出来的则是政治的危险和内心的阴谋。这部小说的魅力,正在于这种语言和内涵的分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