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7项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报道各地、各高校推动大学生就业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和成才观,本报今天推出“关注大学生就业”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本报讯(记者 计琳 沈祖芸)招聘1800名上海高校毕业生到郊区镇校任教,对于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毕业后未就业大学生给予100%培训费补贴,见习规模扩展至约3万人……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联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出台了推动大学生就业的六大“专项计划”。
据了解,2009年上海共有高校毕业生15.8万人,比2008年增加0.9万人。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为进一步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上海将实施六个专项计划:
一是实施引导升学计划。2009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的计划数增加到3400人,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增加到2.73万人。
二是实施教育卫生人才计划。市教委将结合本市教育均衡化发展的需要,组织实施“郊区镇校教师计划”,计划招聘1800名上海高校毕业生到郊区镇校任教。
三是实施就业项目拓展计划。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人数增加到1000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数增加到300人,并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
四是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对上海高校大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可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培训费补贴。其中,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参加中高层次职业培训的,给予50%培训费补贴;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100%培训费补贴。
五是加大职业见习计划。见习基地扩展到约3000家,见习规模约3万人。适当延长见习时间,最长可延长到12个月。见习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当年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贴,同时鼓励各区县或单位再给予见习毕业生一定的生活补贴。
六是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对零就业家庭中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各高校和区县劳动保障部门都必须对其加强就业援助,确保实现“只要对就业岗位不挑不拣,都能实现就业”的承诺。
同时,上海市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间的合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上海还将加强泛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的合作交流,搭建便捷的信息和服务平台,更多地吸引和组织外省市用人单位到上海参加专场招聘活动,招聘录用上海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拓宽上海高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