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今年安排205名中职学校青年教师赴企业实践半年,并且必须脱产在企业连续实践。企业将对教师参加实践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向合格教师颁发由教育部、财政部统一编号的结业证书。
据介绍,参加企业实践的对象是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教师职称以上的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企业实践将重点了解产业发展趋势、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管理制度及企业文化等具体内容,学习与所教专业相关生产领域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掌握主要岗位的操作技能,并结合企业实践探索改进实践教学的方法和途径。企业实践实行“师带徒”模式,企业将为每名教师配备专门的指导老师(师傅)。
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教师企业实践期间,因故不能参加实践活动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但累计请假超过15个工作日则不予结业,已发生费用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