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玉)7月19日,辽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辽宁省贫困偏远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2012年起在丹东市宽甸县、铁岭市铁岭县开展国家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依托乡村幼儿园,逐步建立起覆盖农村学前教育的服务网络。
辽宁采取一村设置一个支教点的办法。每个巡回支教点志愿者数量与覆盖地区适龄幼儿数量的比例按照不超过1∶10的原则配备。适龄幼儿总人数在30人以下的混合编班,总人数在30人以上的分年龄编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巡回支教点,必须有安全的教室和必要的室内外活动场地,卫生、消防、安保等方面均要符合相关规定。
据介绍,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全省范围公开招募,8月15日前完成。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