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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有偿家教亮“红灯”

[db:作者]  2009-04-08 1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编辑部:

  为全力打造“诚信教师工程”,山东省博兴县教育部门日前与全县中小学校的教师签订了“禁止有偿家教”承诺书,对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行为亮起了“红灯”。博兴县教师郑重承诺:不组织、不举办任何有偿家教辅导班,以实际行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以“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廉洁从教,勤学乐教,无私奉献”的师德风尚,全力打造“诚信教师”。

  博兴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偿家教屡禁不止,重要原因之一是市场上确实存在着巨大的需求。有调查显示,近七成以上的家庭有给子女找家教的意向,不少家庭将家教列入了家庭教育成本支出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凭借一纸禁令能管住有偿家教吗?采访中,许多学生家长表示怀疑。对此,教育部门则表示将不定期地对学校暗访,检查禁令推行的效果。

  然而,要判断教师是否从事有偿家教有一定难度,除非有家长或学生举报。但是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会说自己在从事有偿家教,一些家长则认为,找本校的教师进行家教,家长就不太可能向学校举报,除非有一些很深的矛盾。对于这样的担心,县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禁令在学校里实施起来并不难,其他教师、家长、学生都可以举报。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了有偿家教的一些弊端。一是有违教师职业道德。因材施教,对优生或差生分别给予一些个别辅导,本是教师工作范围之内的事。教师不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却把这些工作拿到课外来做,有违教师职业道德。二是增加学生的额外学业负担。教师办培训班,学生参加,不仅无形中增加了学生的课外负担,而且容易造成学生之间的攀比。这种行为如果不制止,损害的不只是教育形象,对整个社会的风气都有着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记者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在于尽职尽责地完成课内的教学任务。当前因为有偿家教的利益驱使,有些教师一心扑在课外赚钱上,导致课堂教学质量出现滑坡,如此本末倒置的现象,当然值得警惕。把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纳入教育系统的有效监管之下,十分必要。

  ■通讯员 王蕾 连堂 本报记者 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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