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民办高校治理结构需要内外结合
刘颂在《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年第3期撰文认为,为了真正实现我国民办高校治理的内部制衡机制与外部约束的协调,搭建完善的民办高校治理结构,必须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要完善宏观制度,需要国家制定更为详细的、更为严格的、可操作性更强的产权法,明确民办高校财产的性质,明确民办高校建立监督机构的重要性,同时明确组建的方式和程序等,为制度变迁的最终实现提供基础环境上的支持;二是要改善民办高校内部管理,建立董事会与校长负责制的分立决策体制与规范运作机制,变集权式管理为扁平式管理,创设各种鼓励教师、职工、内部组织发挥各自最大作用的激励机制。
实现公平竞争与政府经济资助分不开
毛勇在《教育与职业》2009年第6期撰文认为,对于公办、民办高校,无论是师资的公平竞争,还是生源的公平竞争,都与政府的经济资助分不开。要实现公办、民办高校之间的公平竞争,可以借鉴台湾地区资助私立高校的经验,针对民办高校的发展情况进行专项资助,如实验室、图书馆建设等;对民办高校的教师进行专项资助,如补助教师培训、提升学历部分费用,对教师的社会保障予以保证,对学生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进行专项资助;或借鉴日本对私立高校的管理经验,加强对学校的财务监管,使其增加透明度,以便使政府资助的办学经费得到具体的落实。(廖言 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