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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基本专业,是指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而特设专业则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这是新版《专业目录》与前三版《专业目录》只设单一性质专业的最大区别。
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综合组组长、上海交通大学原副校长叶取源告诉记者,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既保证专业目录的完整统一,又有利于专业的动态调整,增强适应性。
今后,《专业目录》将每10年修订一次,基本专业每5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向社会公布,每年批准设置的新专业均列为特设专业。此举为高校根据办学需要适时调整专业提供了机制保障,也有利于规范办学。
专业设置:高校获得自主权
此次,教育部在落实与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上迈出了重大步伐。按照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高校可以根据专业目录自行设置本科专业,也可以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
新《规定》首次对高校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和审批两种制度。今后,只有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才需要经过教育部审批。而设置《专业目录》内除国家控制布点以外的400多种专业,均无需审批,而是采取备案的方式。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加强了对专业设置的宏观监管,具体措施包括:实行高校设置专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建立高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三级专业设置专家评议和监督组织,对于新设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对办学质量低下的专业实行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等退出机制;建立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对于过度设置和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需要的专业实施国家调控。
教育部提出,各高校要依据新《专业目录》和新《规定》,做好学校新旧专业的对应调整,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改变管理方式,从重审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重指导、强服务的间接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专业评估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