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园园在《现代教育管理》2009年第6期撰文认为,教育政策主体性是指作为教育政策主体的国家或政府(决策主体)、专家和智囊(咨询主体)以及教育行政机构及其官员(执行主体),所具有的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所谓合目的性就是要求在教育政策主体性价值取向上,做到为国家发展与为教育发展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所谓合规律性就是要求在教育政策主体性价值取向上,在统一性原则基础上坚持偏移性原则,相对突出“为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的价值选择。教育政策主体性价值在逻辑上应属于全社会的每个个体,在具体制度上是通过教育发展来实现的。(廖言 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