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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政策沿革

[db:作者]  2009-07-29 1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1995年,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县委“为推动实施农村人才战略,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素质”,开始实施“雏鹰工程”。当年8月,20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应考,最终13人经录用下派担任村长助理,在全国范围内拉开了大学生“村官”的序幕。

  ●2005年,平谷区率先在北京市各区中开始招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新农村建设。

  ●2005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争取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国每村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2006年2月25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当年,在平谷区试点成功的经验基础上,北京市启动了“3年内招录8000名大学生到农村”的工作规划。

  ●2007年4月14日,大学生村官网正式上线,为全国大学生“村官”交流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平台,同时也为社会上更多人士关注了解大学生“村官”提供了窗口。

  ●2008年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团审议时透露,大学生“村官”计划上升到国家人才战略。

  ●2008年3月23日,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一项举措。

  ●2009年1月,中央1号文件重申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村官”工作已经由初期的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年底,全国在任大学生“村官”总数达到13万人以上,分布在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约80%的县与县级市(区、旗)。北京市实现了村村两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

  ●2009年4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将此前各部委出台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特岗计划”、“西部计划”进行了一次全面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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