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极为丰富的廉政思想,是当代廉政建设不可忽略的思想文化基础。要完全实现政治清明、做好反腐倡廉,在学习和借鉴传统廉政文化的同时,我们还必须面向时代、注重创新,将廉政建设上升到制度形态,实现伦理约束与制度约束的有机统一,此实为当下我国廉政建设的有效路径。这一进程中,近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廉政建设进入制度化、法制化的新阶段。本刊约请专家学者就廉政文化与制度建设话题发表观点,供读者参考。
——编者
■包心鉴
以反腐倡廉为核心内容的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作为一种与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密切联系的特殊文化形态,廉政文化具有鲜明的历史传承性和时代创新性。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宝库中,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廉政思想。学习和借鉴传统廉政文化,必须面向时代、注重创新,将其上升到制度形态。当代廉政文化建设,既是一种伦理道德的重塑,又是一种制度意识的张扬。把伦理文化与制度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不啻是我国现阶段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路径。
传统资源:
廉政文化早有伦理基础
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基本上是以伦理化为突出标志的社会形态。维系社会关系与社会发展的,不是法治,而是伦理。以孔孟学说为核心内容的儒家思想,十分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伦理道德的建构,强调以“德”教化人生,以“仁”教化社会。伦理道德既是社会整体价值取向,又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总体而言,儒家思想对我国封建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儒家思想中含有极为丰富的廉政思想,这既是形成传统廉政文化的主体内容,也是建构当代廉政文化的重要源泉,其着重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强调“修身为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思想强调的人生理想价值。面对“问政”,孔子无不把仁、爱、恕、亲、信等作为基本准则,强调“修身”是“为政”的前提条件。自觉的修身养性,是为政清廉的基础条件。
强调“为政以德”。《论语·为政》开篇语就是“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足见“德”的政治影响。孔子认为,是否以“德”作为政治主导,决定着执政的成败和政权的兴亡;政治的得失,无不体现“德”的作用。孟子也进一步强调“以德行仁者王”。以“德”为中心的王道思想,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政治发展。
强调“民为邦本”。统治者要做到“为政以德”、清正廉洁,关键是要认识到“民”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贵民”思想在儒家廉政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正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从儒家思想的“贵民”出发,衍生出“亲民”、“爱民”、“利民”等众多为政理念。郑板桥为民之苦夜不能寐:“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吾曹些小州官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种种尊民、爱民的执政和为官理念,对于我们今天各级领导干部践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无疑有着重要的政治文化传承意义。
强调“洁身自律”。为官者能否清正廉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洁身自律。自身不洁,无以倡廉;自身不正,无以正人。反腐倡廉必须从“自律”做起。洁身自律的最高标准是“慎独”。“君子慎其独”,时时处处始终如一,“毋自欺也”。只有这样,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强调“淡泊名利”。名缰利索使人堕落乃至走上腐败之路,这是一条历史的规律。儒家文化十分强调清心寡欲、淡泊名利,《孟子》中即有“养心莫善于寡欲”。人有七情六欲,欲望无止境,如果不自觉地加以扼制,就很容易由正当的名利追求走向反面。因此,为官者尤其要视名利为身外之物,这样才能做到“无欲则刚”,一身正气。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离不开传统廉政思想的基础作用。认真学习和吸收以伦理为纽带的儒家廉政思想,对于确立廉政文化建设的价值目标、构建廉政文化的良好氛围、提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都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制度缺失:
伦理约束难阻腐败之火
当我们充分肯定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对历代为官者的教育与启示作用的时候,也不能不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在我们这个十分注重修身为本、为政以德的国度里,历史上贪官污吏多如牛毛,而真正的清官却寥如晨星。一些饱读圣贤教诲的曾有所作为的改革家,最终也堕入贪污腐败的泥淖。伦理道德不是万能的,反腐倡廉更要靠制度。制度文化是廉政文化中更重要的环节,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中更根本的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实现由伦理文化到制度文化的发展与提升。
我们党在执政后,尤其是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制度改革与建设变得更加重要起来,制度缺失的后果也变得更加严重起来,这不啻是我们党面临的最重大任务,也是最深层的隐患。它迫切要求把强化全党的制度意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建设。
强化制度意识,注重制度建设,是应对严峻挑战,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我们党能否以锐意改革的精神和强烈的制度意识解决好这一时代课题,直接关系到党能否有坚强的能力应对世界,能否在国际格局新变化中把握发展方向,用好发展机遇、创造发展条件、掌握发展全局,从而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乃至执政合法性的延续。
强化制度意识,注重制度建设,是防止脱离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要求。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既要靠教育、靠严惩,更要靠制度、靠法治,归根到底必须从制度改革与建设做起,从强化全体党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做起。
种种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深刻警示我们:制度缺失是滋生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制度意识淡薄是一些人走向腐败的起点;反腐倡廉必须从完善制度做起,从强化制度意识做起。
制度意识:
廉正文化当然意识先行
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环节,制度意识有着丰富的内涵,择其要者起码包括四大意识:
第一,制度权威意识。先进的制度是在一定的利益关系协调的基础上形成的规范化的社会形态,它代表和反映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规定和保证着一定区域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任何人都必须自觉遵从。与个人作用、个人责任相比,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强化制度权威意识,对于反腐倡廉至关重要。如果我们的各级党员干部、各级公务人员,都能够视制度为最高权威,甚至生成“制度畏惧感”,人人自觉地按照制度办事,按照制度要求运用手中权力,那么腐败现象必会大大减少,少数以权谋私行为也将及时地得到制度的提醒与扼制。
第二,制度平等意识。制度如同法律,就规范化与强制性而言,制度与法律是一致的,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人,哪怕是位高权重者,也要与普通党员、普通干部、普通群众一样遵守制度;不管什么人,只要违犯了制度,就要与普通党员、普通干部、普通群众一样受到制度的制约或处罚。强化制度平等意识,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特殊的意义。应当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中普及和张扬制度平等意识,在任何时候都以普通党员、普通群众的身份自觉地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制度约权意识。相对于权力是“公众的意志”的对权力的广义认识,现实生活中人们更关注的是另一种权力,即只能为少数人所掌握的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这种狭义上的权力,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权力同国家职位紧密联系,二是权力与利益紧密联系。其容易生成一种负面政治效应,即一部分掌权者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私有财产,运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权力的这种特殊性和可变性,内在地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极有可能变成腐败的权力。依靠什么力量来制约和监督权力?最重要、最根本的力量就是制度。每个掌握着公共权力的人,都必须牢固树立制度约权意识;而对广大社会成员,同样需要进行“权力即公众的意识”的普及教育。
第四,制度改革意识。制度不是一蹴而就、一成不变的,而是与时俱进的过程。是否勇于进行自我改革,是衡量制度优劣的重要标志。改革是先进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实际地发挥制度作用的强大动力。制度反腐败是最重要、最根本的反腐败。要实现制度反腐败,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创新体制、制度,优化制度资源。每一个对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党员干部,都应当树立强烈的制度改革意识,积极地参与改革、支持改革,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彰显制度效应,确保我们的党永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作者系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