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并就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教育教学改革、选课走班管理机制、教育评价和招生制度、师资和办学条件以及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六方面提出改革目标。在普及攻坚、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三项重大改革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普通高中如何推进育人方式改革?本刊约请专家学者分析解读,以明腠理、广思路。
——编者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在教育领域针对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政策。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这是新世纪以来国办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衔接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作用。在普及攻坚、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三项重大改革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普通高中应当如何优化课程实施?如何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如何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如何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这些问题均属于学校治理的范畴。
“治理”概念强调理念认识的一致性、参与方式的协调性、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和发展过程的长远性,其内在逻辑与全员育人机制较为一致,能从观念、制度、行动、原则、目的和评价方面为面向育人方式改革的学校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思路。
首先,应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治理”强调对一种价值观念的普遍认同,因《指导意见》为高中育人方式变革指明了道路,其目的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学校建设应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高中学段在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作用,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这就需要从根本上改变教育教学方式,从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走向基于每一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全面育人”教育方式,为每一名不同潜质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搭建不同的脚手架和攀登阶梯。
此外,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育人目标的确立、学生认知方式的转变以及教学手段的变化,客观上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育人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尤其是中年教师的二次成长面临挑战。因此在学校建设中应当时刻对师生个体发展给予关注,既需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也需兼顾教师发展需求。
其次,建设民主参与的制度体系。治理的一个重要理念便是协商,在传统管理理念中,决策者单方享有决策权力,而民主参与的协商机制有助于促进决策的民主化进程,进而减少决策推行的阻力。各校在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各有千秋,发挥民主参与优势,有利于为建设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格局打开思路。不仅如此,新高考改革下的选课走班制已经打破了传统教学行政班的组织管理模式,使得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更倾向于扁平式组织模式,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之间的界限被淡化,原先由班主任“单打独斗”的德育模式也将向“全员导师”“协同育人”转变,任何一位教师都要在教学中真正履行起“教书育人”的职能。
同时,家长对学校和学生的定位,会以家庭教育的形式反馈给学生。若缺乏相应的协商机制,家庭教育便难以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且各类学生组织的观念和文化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价值观念和自主发展产生影响。因此,建立各方参与的协商制度有利于促进育人合力的形成,促进决策的民主化进程,也有利于澄清学校办学定位,打造学校办学特色。
第三,以课程建设为抓手采取行动。课程是教育落实的重要载体,以课程建设为抓手采取行动能够有效贯彻治理理念。从课程定位来看,构建多样、丰富、可选择的课程体系是普通高中的重要使命。高中课程一方面应当高质量地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另一方面需要结合区域特点以及学校办学理念开发特色校本课程,以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从课程资源开发来看,社会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能为特色课程的开发提供支持。充分开发场馆、家长、高校、科研院所等校外资源,既有利于提升课程实施效果,也有利于学生加深对高校专业、职业生涯以及社会生活的理解,形成全员育人格局。从课程组织角度看,走班制、研学活动以及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打破传统的课程组织形式,学生的学习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对课堂教学提出新的要求。当学生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知识经验时,对于知识的筛选和组织就成为了课程建设需要关注的问题。从课程评价角度看,课程的评价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效的评价,也有对课程目标达成度以及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不仅有终结性评价,更需要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进行过程性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成为课程完善的重要依据。
第四,保证公平公正的教育原则。教育治理中最复杂、最重要的事务是教育利益的调整。育人方式的变革是国家尊重学习者个体差异的重要体现,但教育起点、过程的公平性仍有待提升。从宏观层面来看,城乡、区域、校际、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依然存在;从微观层面来看,家庭和个体的教育机会不均等现象依然突出。学校在建设过程中应当保全教育作为公共事业的公平与公正,在校内应充分保障少数困难学生群体的合法利益,校际之间也应合理发展帮扶关系,为达成“善治”的教育格局贡献力量。
第五,建立综合多元的评价体系。上海作为首批“新高考”试点省市之一,其教育行政部门曾明确表示,将从学生发展、教师发展、课程建设、治理能力四个方面继续探索实施“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持续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以评促改,进一步驱动上海市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和育人方式变革。各普通高中学校也应当基于该思路对自身建设进行评价反思,树立“学生中心”的发展观,从以“升学”为目标向“升学与生涯辅导相结合”目标转变;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平台,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从理念制度等方面提升治理能力;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评价反馈体系,并将评价结果反馈于学校治理进程当中,遵循治理的动态性与过程性规律。
最后,办学目的应力求实现自治。学校是教育治理的主体之一,除协同参与教育治理外,学校在教育治理中更应该做的是“自治”,即充分激发办学自主性。办学自主积极性不足、缺乏活力,是当前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真正激发教育活力,学校应当充分调动其自身的办学自主性,逐步摆脱对教育行政部门的依赖,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凸显学校主体性,提升学校办学专业性,从高中教育“分层发展”向“分层与分类相结合”方向转变,更好地满足学生教育需求,促进学生发展。
新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教育目标和教育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教育的供给侧结构改革意味着教育的自我革新。《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提供了方向,而对于育人方式改革的实践探索仍任重道远。育人方式的变革需要多方通力合作,普通高中作为育人前沿阵地,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将治理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建设全员育人机制,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最大程度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以综合评价为导向,致力于实现办学自治,为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奋斗。
(作者卢立涛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王泓瑶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在读研究生,本文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19年度学科建设综合专项资金资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