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通过公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土地置换等政策措施,帮助部分高校化解债务,目前已为78所省属和市属高校化解债务120.2亿元。
据悉,自1998年高校扩招、扩建以来,山东各类高校校园面积扩大了5.4倍,固定资产总值扩大了16.2倍,但随之而来的还有沉重的债务问题。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对78所公办高校化债规划的审核汇总,2009年底,全省高校银行贷款有199.3亿元。
2011年7月,山东召开全省高校化债工作会议,要求确保两年内化债80亿元,力争化债100亿元。2011年至2012年,山东省财政大幅提高教育投入,并将省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于2011年从9500元提高到1.2万元。同时,省公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帮助债务重的学校化解债务,省政府与首批49所有银行贷款的高校签订了化债目标责任书,并出台了高校债务化解实施意见及奖补激励政策,对通过土地置换还债的高校给予奖励等激励措施,当年化解高校债务60亿元。济南大学、青岛大学等49所省属高校先后通过土地置换、校区置换等方式偿还银行贷款,大大缓解了学校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