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亲历”学校决策过程指的到底是旁观还是参与?旁观,则学生的话语权无法体现;参与,则需要制度依据。
■顾骏
据报道,山西某大学新近提出了以学生为本,探索民主治校的模式。学生委员会和研究生委员会全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现场短信投票,当场公布结果。为提高学生参与度,委员会开会时由20名普通学生担任“列席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会议。同时,与会代表和学生联名发起的提案可以直达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还首度设立两个学生席位,学生代表可以亲历学校决策过程,等等。
学生参与学校管理,从来不是新鲜事。在国内,大学乃至中学普遍设有学生会。民主选举学生会代表、学生议案提交学校,国内大学中能做到的原本就不少。让学生列席校长办公会这个举措倒是有新意,但实施起来还有待进一步追问:学生“亲历”学校决策过程指的到底是旁观还是参与?旁观,则学生的话语权无法体现,类似创新形同虚设。参与,则需要制度依据,保障学生的意见能够切实发挥影响力。
近年来,各领域在基层开展的创新举措不乏见,且通常有尽力拔高的倾向,“民主”、“选举”、“参与”、“决策”等概念屡屡成为新模式的关键词。然而,其中到底有多少民主、参与的含量,见仁见智。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该校学生代表所提议案,大到专业前景、学校发展,小到寝室门前的绿化、食堂双休日的饭菜质量、校园治安状况等,涉及事项不少。诚然,在重大事项如学校发展、专业前景等问题上,学校应当听取学生的意见,但真要决策,学生因素恐怕只能是其中一个部分。而真正能交给学生讨论决定的,多半还是小事,诸如食堂、绿化、治安乃至作息制度等。
可问题在于,日常事务中有不少属于学校内部管理的范畴,本来就是相关部门应该做好的工作,不必等到学生提案上来了再动手。治安状况不佳,保卫处不知道?校园内“黄土朝天”了,园林处不知道?食堂饭菜价高质劣,后勤处不知道?如果平时工作不力,管理不严,问题多多却得不到有效处理和解决,学校不是从健全管理上下手,却兴师动众开展学生治校的“民主创新”,岂非舍近求远?民主确实是一个好东西,但作为管理手段,民主不但成本高昂,且效率低下。因此,在简单管理就能解决的场合,动用民主程序,完全可能拖延时日,把急性病拖成慢性病。试想,在校园盗窃案频频发生的当口,是保卫处立即采取措施,加强技防人防,还是组织学生讨论,民主投票表决来得更快、更有效?
更需要注意的是,借“学生治校”民主模式,将本属于自己的管理职责推卸给学生,把以学生为本的“民主管理”,变成让学生“民主”地实施自我管理,是学校管理无方或能力有限的表现。由此,学生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学校的责任反而减轻不少——“已经让大学生‘民主’了,还管不好,不应该你们自己检讨?”
因此,该校的民主创新固然值得探索,其他大学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创新,但无论教育还是管理都有自身规律,必须得到尊重。要推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学生治校样板,大学还需要在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扎实的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