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河北省日前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大班额”。
河北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2020年全部消除;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各县(市、区)小学、初中一年级不再新增56人以上的“大班额”,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之后,“大班额”的比例逐年降低,直至全部消除。
河北提出,各地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
河北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落实有关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自2017年开始,消除“大班额”情况列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指标的,不得通过省级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同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