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薛明扬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沈健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 刘希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教育联动发展,2008年以来,上海市教委、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长三角区域教育联动发展战略》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今年4月初,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薛明扬、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聚首南京,联合召开“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会商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大计。这意味着长三角意图领跑新一轮教育改革。
由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提出的“教育会商制度”思路,得到上海市教委主任薛明扬和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的积极响应。首次会商——“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上,除这三位长三角教育领军人物外,还有来自长三角15个城市的教育局长、高校代表及专家学者。这次会议签订了会商机制协议书,明确了今后每年3月份三地轮流举办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研讨会,作为一个开放性公共平台来整合形成区域性教育改革“集团”。
此举有一个明确的用意:期待获批“长三角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合作完成的《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战略研究》,已描绘了一幅“诱人”的未来图景:长三角将成为国家高端人才培养基地以及亚太地区的一流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引领中国走向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
长三角地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08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标志着长三角区域的一体化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长三角地区也是全国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教育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长三角两省一市教育各具自身优势和影响力品牌,为区域教育联动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巨大合作发展空间。
一、长三角区域教育联动发展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已有初步探索与尝试
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及联动发展具有巨大发展空间。近年来,两省一市政府签署了若干教育联动发展的合作协议,政府多部门之间形成了定期对话机制,人大、政协、社会机构也开始加入其中。研究机构主动联手,已启动科研及科技服务方面的合作。学校尤其是若干所大学,在人才培养上正着手进行跨地跨校的交流合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两省一市教育部门共建共享,初步形成了若干人才服务平台。
(二)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有效支撑教育联动发展的组织机构尚未建立;阻碍区域教育联动发展的体制限制尚未突破;实现区域教育联动发展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
二、推进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的指导思想
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激励方式,吸纳社会各界的全程参与。
二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地教育的比较优势。努力发挥长三角地区教育的比较优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形成影响区域、甚至在更大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联动知名品牌。
三是要以对等合作、互惠互利作为联动发展起点。将教育合作的推动力量逐步转换成区域内的行业企业、高校、中职校以及区域内的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等内在合作需求。
四是要统筹规划,坚持分步联动、分阶段实施。
五是要强调政策、法规的兼容性和多个行政区的协调性。在兼顾地方利益诉求的情况下,创新和完善协调机制,形成统一的区域整体性教育发展规划。
三、长三角地区教育联动发展的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率先建成全国跨区域教育联动发展体制机制最完善、教育要素流动最便利、共建共享覆盖范围最大、合作成效最明显、教育总体影响力最大的跨省市教育联动发展联盟和示范区。
通过教育联动区域覆盖面的“三次扩张”战略,逐步扩大长三角教育合作及联动发展区域。从主要城市的率先合作和联动发展,逐步扩展到长三角全区域;从部分领域的单项合作扩展到众多领域;从提升区域内部的联动发展水平,通过扩大合作及辐射范围,形成教育联动发展上的“泛长三角区域”。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的教育合作品牌。充分利用世博会的契机,推进区域教育合作及联动发展上一个台阶。使长三角成为中国乃至亚洲地区总体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重镇,成为国家高端人才培养基地以及亚太地区的一流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在国家创新发展和促进区域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
2.区域教育合作及联动发展的空间推进目标
到2012年,率先在长三角地区形成教育联动先行区,教育联动内容重点包括:探索统一推进各地基础教育招生考试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合作机制;建立统一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或优惠利用网络;定点依托部分城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开放、共享区域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与合作办学;统筹高校与学科布局结构调整,在6所高校基础上扩大25—30所高校学分互认,高校师生得以有序流动;统一终身教育资格证书和资格认定,构建终身教育网站;建立起教育合作资源库,内容涵盖硬件、软件,包括专家、课程、学校、基地等。
到2015年,教育联动合作全覆盖整个长三角地区。进一步扩大形成包括江苏徐州等城市在内的整个长三角教育联动全覆盖区。到2020年,将整个长江流域纳入首选辐射范围,涵盖大部分沿江发展带,形成泛长三角教育联动区域。
3.联动发展和影响力水平目标
到2015年,长三角教育成为全国跨区域教育联动发展中最具生机活力的领域,对长三角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使教育合作成为长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推动力和最发达领域之一。
到2020年,长三角教育联动成为国内区域教育合作典范,对国家区域教育发展产生带动效应,在东南亚产生影响力,成为区域软实力提高的标志和象征。
4.教育发展贡献目标
2012-2015年,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上海、杭州、南京、宁波等大城市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辐射和带动其他地区发展。到2020年,整个长三角地区率先在全国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现代教育体系,普及水平和公平程度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素质能力明显提升,教育质量大幅提高,高校创新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制度保障更加有力,继续教育得到大力发展,初步建成学习型社会,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高层次人力资源集聚区。
四、长三角教育合作及联动发展的重点领域
1.着力构筑教育联动共享平台,包括师资培训共建共享平台、教育信息一体化平台、高水平资源共享平台、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平台。
2.形成教育联动发展互利共赢机制。继续完善区域教育合作交流机制,健全政府间的组织协调保障机制,构建专业监测评价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3.优化教育联动的外部环境。积极构建有利于教育联动的法规制度环境;努力形成有利于流动的人才环境;继续建立和完善教育评价环境;加快优化公共治理环境;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支持的人文环境。
4.共同确定若干教育联动发展载体。主攻招生、考试制度联动改革;推进基础教育基地共建共享;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共享;尝试共同推进职业教育跨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实施职业教育资格证书互认;统筹高校及学科专业布局;加快高校学分互认步伐;启动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划的联动工作。
五、加快推进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组织保障:联合成立联动发展的协调领导机构
推进长三角地区教育联动发展,需要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体制,需要尽快成立长三角地区教育联动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两省一市政府领导轮值,组员由两省一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承担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区域教育规划战略,跨区域组织协商教育联动发展事宜。同时依托两省一市教科院及相关高校成立专家咨询会。
2.同步规划:共同制定长三角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结合国家和地方的《教育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工作,两省一市联合制订《长三角地区教育联动发展规划纲要》。
3.同步改革:共建长三角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促进长三角地区加快推进教育联动发展的关键在于率先探索创新和突破体制性制约。报请国务院批准设立长三角地区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在教育部的指导下,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江浙沪两省一市与教育部共建“长三角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在素质教育推进、招考制度改革,高等教育学科布局结构优化、资源共享,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国际教育交流等方面率先进行改革和探索,推进若干项目的示范改革,为全国的教育改革发展积累经验。
4.优化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联动发展外部环境
利用世博效应,促进长三角区域的人才开发与流动。形成社会化教育评价制度,提高评价的激励性。积极运用行政协定的功能,形成教育合作保障机制。
5.落实行动:近期启动一批可操作的合作项目
尽快确定近期可以操作的合作项目。目前可先行在以下项目着手开展合作:长三角中小学课外教学基地共享合作项目、长三角中小学“手拉手”对口交流项目等。共同研究开发中职教育课程和教材,增加区域内高校及中职学校的跨省市招生指标,建立省市级教师培训基地作为“长三角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高校和中职学校跨省市合作办学培养区域内紧缺人才,定期组织教育方式方法研讨,探讨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三地教育行政部门近期尽快组织协商,对这些可行的项目,抓紧制定相关方案,择期签署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