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及时纠正整改少数教职员工无视法规和纪律的约束,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晋江市教育局的这个通知,对教师做“微商”的行为亮起了红灯,尽管引起了一些争议,但我认为是值得肯定的一项教育治理举措。近年来,由于微信的普及和微信朋友圈的广泛使用,作为基于微信生态集移动与社交为一体的新型电商模式微商应运而生。不少人进入了门槛不高的微商行列,其中也有教师。但是对于教师是否可以做微商,此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少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往往从师德方面倡导教师不要做微商,很少听到教师做微商而受到处分的消息。
教师做微商会影响正常工作,这是毋庸置疑的。教师工作忙碌是一个客观现实,总有很多教师说自己工作太忙而没时间读书。试想一下,教师本来业余时间就不多,做微商的时间从哪里去挤呢?如果教师在做微商上花不了多少时间,那么也没多大效益,难不成就当成体验生活吗?而且一旦做上了微商,就不得不惦记自己的生意,难免在上班时间出现“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现象。在手机上就可以运营微店,一旦成为了微商,很难做到上班时间不及时处理相应的生意,否则将因“怠慢”顾客而缺乏好口碑。可见,教师一旦走上微商之路,影响工作是必然的。
教师做微商还会影响教师自身形象。微商肯定要推销自己的产品,而发朋友圈是最常见的推销方式。试想,当家长知道自己孩子的老师老是忙着做微商,会对这样的老师放心吗?尽管有些教师自称是弱势群体,但教师在学生和家长面前还是相对强势的,教师做微商还会涉及“权力自肥”。在某阅读论坛上,笔者曾听到某名校一位女教师介绍在网上加盟店推销图书的心得,说自己几个月就赚了七八千元。只要有人通过她分享的链接购买图书,她就按可规定提成。而事实上,她把这些书推荐给了学生家长。面对老师的推荐,有些家长碍于面子不得不买。那么,这位教师的行为是否有“以权谋私”的嫌疑?教师向家长推荐优秀图书,本来是好事,但是因为有了商业利益的存在,很多事情都说不清楚了。
此外,教师做微商会影响教师团队。如果对于某些教师做微商的行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不闻不问,可能会引起一些教师的效仿,会导致更多的教师不安心本职工作。或许大家日常交流的就不再是教育教学问题了,而是如何念好“微商经”了。即便有些教师不做微商,也会因为自己付出多而感到心理不平衡。因此,如果对教师做微商的现象放任不管,教师的整体风气就可能都会受到影响,这就是“破窗效应”。
晋江市教育局对教师微商行为的叫停,是理性和可行的。通过学校和教师自查自纠的形式,给教师一个自我纠正的契机。但如果教师再明知故犯的话,那自然就是自己踩雷了。在信息时代,晋江市的做法会引起网上的热议。或许,这个做法还会成为一个标杆事件,具有“风向标”的意义。
(作者刘波,系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教科所教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