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近日获悉,“推动全省各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被列入辽宁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凡持有辽宁省居住证的人员的适龄子女,都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由指定学校接收。同时,辽宁要求各市简化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全省23.5万余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政策。此外,在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可以同城市学生一起参加中考,并享受重点中学指标到校政策。
据了解,早在2011年,辽宁省就提出安排随迁子女就近到公办中小学校就读,各市参照当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向接收学校足额拨付经费。2012年该省又出台文件,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