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必须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最关键的还是要约束权力、监督权力,消除对高校、高校领导监督的空白地带。
我们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纪,使干部受到警示教育,而且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规范,“堵其祸害于未萌”。
近日,百年学府武汉大学曝出腐败案,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被批捕。本为学术“净土”的高校成为腐败案件频发区。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