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6日讯(记者 施剑松)今天,北京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首次明确了市、区政府、街道乡镇以及宣传、政法、教育等18个相关委办局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依法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属地责任;首次建立了由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首次建立了由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各相关委办局参加的学校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加大了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首次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引入学校安全管理,打通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关键环节。
《规定》对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作出规范要求,并在管理措施上有多项突破。一是明确学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部门),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明确提高了学校专职保安员的配备标准;三是在学校周边环境方面,明确了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全面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四是在交通秩序方面,明确了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解决了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五是明确了依法查处校闹行为,严禁借学生伤害事故,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