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申报省市、国家级课题项目前的准备工作,尤其是预算申报工作,是让西南地区某大学青年教师张国华“头疼”的大事。
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让张国华十分振奋,尤其是“‘里程碑’式管理和‘包干制’的落实,将进一步为一线科研人员松绑”。
聚焦国家战略,为“关键少数”赋权
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前沿探索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是国家基础研究的战略科研力量。
“近年来,兰州大学作为‘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单位,持续完善相关科研管理制度体系,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果。”兰州大学校长助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许鹏飞说。
在许鹏飞看来,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基础研究与前沿领域研究国际竞争日益激烈。高校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形势下,要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高校科研工作者应瞄准重大原创性基础前沿科学问题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科学问题,开展协同创新与持续攻关,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办主任侯志军说,《意见》允许国家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自主组织科研团队,对本土培养人才和海外引进人才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创新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优秀青年人才等群体倾斜,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科研自主权,将大大提升科研人员获得感。
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院副院长孙楠看来,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应发挥自身学科优势,主动融入国家使命,将科研规划、科研任务和国家需求结合起来,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发挥高校科技创新策源地的作用,产出原创性成果,为解决“卡脖子”问题贡献力量。
着眼长期“痛点”,为科研工作者进一步松绑
近年来,我国在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方面持续深化改革,科研人员项目管理和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持续扩大,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政策落实落地方面,高校和科研院所还面临很多现实阻力。
“扩大人事方面用人自主权对我们团队影响最大,也是我们当前最大的痛点。”扬州大学兽医学院教授朱国强说,相关人事管理改革后,可以让科研人员从琐碎的工作中解放出来,自主聘用、待遇倾斜也可以让年轻科研工作者安心工作。
“《意见》提出加强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我特别希望在博士后研究员招聘待遇、引进和培养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朱国强说,博士后个人科研业务发展、从事高层次研究潜力和高质量科研师资队伍的扩充等对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要通过合适举措提高他们的待遇,让他们心无旁骛,全身心投入科研。
在优化科研管理体制方面,《意见》提出在项目实施期间实行“里程碑”式管理,让不少科研工作者感到振奋。
“实行‘里程碑’式管理,简化过程管理,减少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工作。整合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和材料报送环节,实现一表多用,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解放科研‘表哥’‘表嫂’。”侯志军说,“包干制”的实施,改进了科研仪器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采购机制,可不再走招投标程序,实现让经费设备为人服务,不是人为经费设备服务。
立足系统性、整体性,突出强调“落地”
政策的出台仅是开始,关键在于落实。《意见》明确提出,科技、教育部门要会同组织、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及时完善配套制度。
“《意见》重点不限于科技体制改革某一特定领域,而着眼于科技创新政策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从4个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改革举措,对于科研管理长期存在的痛点作出了很好回应,有效衔接了之前的科技改革政策,突出强调了政策的落实落地,体现了我国政府通过简政放权为科研人员减负、赋权、增能的诚意和决心。”侯志军说。
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党委副书记韩晓宁看来,科研自主权的落实还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其中任何一个小环节上的不配套,都可能会造成政策无法完全落实。
韩晓宁说,落实好扩大科研自主权,还需要更多具体实施细则,比如明确由谁牵头,如何建立起包括科研课题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在内的联动机制。
“在具体落实上,还要强调权责对等,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侯志军说,如在绩效方面,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同时,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在强调放权减负的同时,注意把握政策平衡,在有效规范自主权运行方面作出系列部署,确保自主权接得住、用得好、不出事。
孙楠认为,在落实《意见》过程中,高校和科研院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政策用足用好。“管理自主权往往涉及人财物等多个部门,需要加强校内统筹协调,多个部门步调一致,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因而要注意优化管理细节,从制度规定、办事流程上释放活力。”孙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