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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在实践调研中找问题

[db:作者]  2017-05-22 1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名片:陈柏峰 出生于1980年9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农村社会学。

    独立之问

    在大学校园中,老师学生“埋头写论文”的情况常会出现,似乎只需要在图书馆查看文献资料就能做学问。然而法学研究是要以法律实践为对象,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学术研究与法治实践的关系?

    自由观点

    从广义上讲,所有的学问都是从实践中得来的,这是在抽象层面和哲学层面上。而具体到我做的法律社会学研究,主要是从调研切入,于其中寻找学术问题。

    第一层,问题意识要来源于法治实践。如果问题不是来自法治实践,而是自己空想或者根据日常经验得来,则会受到很多限制,因此要在法治实践中调研。以我自身为例来说,若不兼职做律师,就要去找律师了解他们的工作实践。尤其在当今的中国,迫切需要学术研究从实践中寻找问题,需要对社会做出基本的性质判断。特别是在当代中国的法治走上正轨、初具规模时,我们如何回应实践当中的问题,还有很长远的道路要走,这就需要深入实践。

    第二层,研究要在实践逻辑中发展。目前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即我们经常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回答。但对问题的认识要从实践中获得,很多人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却一蹴而就跳到一个高平台,这样并不妥当。现在很多社会科学的理论来源于西方,这实际上是对西方法治和西方社会的总结,有些理论是具有普适性,有些却不具有普适性。所以我们在探讨问题时,要分析背后的机制。看问题需要在特定的语境里去理解,这就需要实践,甚至说我们需要对实践有同情式的理解,即你首先要理解它,不要一上来就进行价值判断,说它好与不好。对待实践要有科学的态度,不能用我们学到的理念、理论去切割实践,而要从实践中理解这些事物。在实践中提升问题意识,也是衡量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维度。

    第三层,学术研究要高于实践。经常有实务部门的人表示,大学培养的学生在工作中不能很快上手。我个人不太同意这一观点。工作能力需要很长时间去锻炼,那么所谓的动手能力是一个不太真实的问题。我们做学术研究,在学校里训练的是一种理论思维。理论思维不仅要了解实践,还要高于实践,且要有实践情怀,否则很有可能变成一个政策报告。有些人写论文就容易忽视这一学术点,因而就不能够以一个更高的角度看待问题,所以并不是最了解实践的人的学术就更好。要跳出实践看实践,首先在实践中找问题,其次在实践中解释这个问题,最后再跳出实践看这个问题。

    校际对话

    周尚君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很多青年教师为了完成教学及科研等任务,常常有意无意地改变自己的专业方向。科研方向不集中,研究问题不聚焦。青年教师应如何做好专业定位和长远规划?

    陈柏峰:现在有个普遍现象:教师为了写文章而写文章,为评职称而写文章,这是不对的。看似完成了一篇文章,实则不利于人的长远发展。就个人经验而言,青年教师要多聚焦在自己的学术研究问题上,不能有所摇摆。专业定位和长远规划会因人而异,但要有明确和长远的规划,尽管这个规划会不断调整和打破,但要能回归初心。学者要在自己的领域内有长远的规划,把理想和实践相结合,有好的抓手和切入点。

    汪玥 武汉大学法学院2014级学生 

    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应如何做好相关知识积累?

    陈柏峰:本科生或研究生在做科研项目之前,要重视阅读,积累知识。每一种理论都是不同的工具,只有掌握了很多工具,才能在实践中应对问题,找到关键所在。这体现在两方面,第一要阅读有挑战性的书。读书绝对不是快乐教育能够解决的事情。要有所提高一定要进入阅读不舒适区,阅读中的晦涩往往是提升认知力的关键。第二要读具有权威的理论文献,艰深的理论能帮助人突破认知局限。(口述:陈柏峰 整理:阳莎 徐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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