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欣然)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有补助了。近日,天津下发文件,对全市中小学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提出新要求。
根据要求,天津市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将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但要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天津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资金,按照每年每生2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的补助,包括发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适当增加额度,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解决在正常教学任务以外增加教师工作量的劳务报酬问题。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市教委直属中小学教师增加奖励性绩效额度,各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本区所属中小学教师增加奖励性绩效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