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本报讯(记者 高耀彬 赵岩)“除了高兴,就是觉得责任更大了,更要静下心来做好教师工作这个‘良心活’。”山西省太原市十二中特级教师范富生说。太原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优先谋划教师工作,提高教师绩效工资20%,极大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从2009年开始,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学校相继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学校用预算外收入发放给教师的代课费、加班费、班主任费等各种津补贴取消,教师实际收入有所降低。此后,该市小店、迎泽等部分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区将目标考核奖、精神文明奖、双拥奖等纳入财政预算,提高了教师收入,但区域间教师收入明显不平衡。
为此,太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市教育局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专题汇报,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重点工程来抓。年初,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罗清宇作出批示,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教师待遇问题。1月15日,太原市政府根据耿彦波市长安排,召集教育、财政、人社、审计、法制办等部门领导开会专题研究提高教师待遇事项,决定动用政府财力,建立教师待遇长效保障机制。
2月9日,太原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市属学校、幼儿园的绩效工资总量,即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和提高20%;在此基础上,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津贴,一年按12个月计算。这样,一名班主任每年收入将增加1万多元。此举惠及太原市近4万名教师,全年所需2.7亿多元资金全部由市、县(区)两级政府财政负担,从2017年9月1日实施,以后年度将列入当年政府部门预算。目前,市财政前4个月款项2192万元已全部到位。
在提高教师待遇的同时,太原市还将综合提升教育水平,营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在全市范围进一步推进教师“局管校聘”“县管校聘”改革;未来3年,将投入2100万元,与国内知名大学合作实施“太原市学校教育内涵提升工程”,整体提升校长、教师及所有教职工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继续引入名校优秀毕业生;为乡村教师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生活补助,引导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村从教。
太原市教育局局长梁宏宇表示,一定要让那些在学校心无旁骛、专心致志教书育人的教师,成为这项政策的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