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以“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为总抓手,持续推进广东教育改革发展,为广东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要求提供了较好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加强党建工作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我们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逐步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激发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大中小学廉洁修身教育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在全省高校开展以“廉洁诚信”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我们紧紧抓住立德树人这一根本原则和任务,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扎实开展大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坚持每年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活动,每年开展大学生思想状况滚动调查,2015年春季学期在全国率先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
二、以基础教育“创强争先”工作为抓手,不断优化学校布局结构,提高优质学位供给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以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为契机,把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中的布局规划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等重点工作整合进基础教育“创强争先”工程,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督导评估;2012年编制教育财政投入“一揽子计划”,把省财政部分教育专项资金整合起来设立“创强”奖补资金,由地方统一规划、统筹使用。
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我们鼓励优质学校扩张、兼并、重组,组建联合学校、教育集团,让优质教育资源快速扩张,让高水平的校长、高水平的教育专家、高质量的教育团队尽可能多、尽可能大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016年,全省教育强镇、教育强县(市、区)、教育强市覆盖率分别为99%、99%、95%,珠三角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市覆盖率分别为96%和78%。全省1.73万所幼儿园中,公益普惠幼儿园比例达73%以上;121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6.0%,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约占学校总数的50%。
三、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对接产业链和岗位链,为全省输送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以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为统领,省政府出台《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和《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注重发挥教育和产业两个领域、学校和企业两类主体的积极性。
引导珠三角根据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大力发展高职;指导粤东西北地区集中资源、集约发展市区职业教育,有条件的县域办好“四位一体”(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培训)职教中心。
探索形成“校企双制”“一校多制”“企业校区”“园区办学”“校中厂”“厂中校”“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办学模式、教产对接对话论坛、校企一体职教集团等校企合作平台,以及“政府推动、标准引领”的广东特色现代学徒制发展模式。
四、以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为龙头,实施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引导不同办学层次、不同办学类型的高校合理定位、错位发展、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省委先后出台《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高校分类定位标准和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评估机制。不断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完善人才协同培养、协同创新机制,推进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平台、重点人才和重大科研项目建设,高等教育 “创新强校”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第一层次,对接国家“双一流”计划。以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为第二层次,打造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力军。以省市共建高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为第三层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以一流高职院校建设为第四层次,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来粤合作办学取得重要进展。
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截至今年5月,全省高校共51个学科入围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全球排名前百分之一,其中5个学科入围全球排名前千分之一,跃居全国第三。截至2016年底,全省高校共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63个,比2012年增加27个,增幅为75%;全省高校实到科研经费160.8亿元,比2012年增长123.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265项,立项数比2012年增长20.3%;获国家科学技术奖7项,其中第一完成单位5项,占全省第一完成单位获奖数的62.5%。
五、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全面实施“强师工程”,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支撑科教强省与人才强省战略。
省财政每年投入5亿元,引领各地、各高校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注重抓好国家、省、市、县各级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任务、要求的有效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合作、共同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新格局。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共安排近50亿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落实“两相当”(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街)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上岗退费”政策,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走进农村、走上讲台,有效补充农村学校教师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学科和学前教育教师。全面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2016年全省33万名农村教师的生活补助标准达到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2017年进一步提高到不低于900元,2018年将达到不低于1000元。
深入实施“能工巧匠进校园”计划,面向社会吸引一批高水平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完善专业课教师定期下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中职和高职专业课“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从2012年的47.1%和46%提高到2016年的60.6%和57.6%。
深入实施“高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两大项目,依托国家平台选派青年教师到国内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积极组织省内高校赴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断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链、优化人才结构。(广东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景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