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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院校“组团”修订教学质量标准

[db:作者]  2017-07-29 1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柴葳)“法治人才培养要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解决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课堂资源有机结合、构建法治人才培养的立体模式等关键问题。”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八届高峰论坛上表示。

    在以“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主题的本届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代表联盟正式发布《立格联盟院校法学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标准》明确,在专业培养方案方面,立格联盟院校课堂外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课程中应包括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将法律实践教学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0+X”分类设置模式,在学生必须优先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基础上,另行安排不低于5门的专业必修课,鼓励开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与创新创业类课程。

    《标准》强调,立格联盟院校法学专业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鼓励与实务部门建立长效的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开展校内开庭、模拟法庭、学科竞赛、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普法教育等多种实践教学活动。专业实习不少于10周,有条件的可在两个以上实务岗位开展专业实习。

    成立于2010年的“立格联盟”,是全国政法大学的交流研讨平台,成员单位包括全国8所政法院校,旨在共享优质法学教育资源、促进法学教育规范发展、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应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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