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中招考试的相关规定,郑州市教育局日前要求各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规则办事,不准违规招生。通过健全监督检查,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公正、公平、公开。
近些年来,高中招生不讲规矩抢生源事件时常发生,成了基础教育领域一大顽疾。比如,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抢夺优质生源,等等。高中招生抢生源会破坏招生秩序,直接损害区域高中健康生态,影响区域高中教育良性发展,还会增加学校办学成本,有违社会公平,更会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影响教育形象,对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
高中违规招生抢生源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思想在作怪。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政府领导政绩观出现偏差,监管职能部门监督不力也促成了乱象,当然还有学生家长错误的成才观推波助澜的因素。
规范高中招生秩序,严禁违规招生,遏制高中抢生源,国家教育部早就发声。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严格控制跨地市、县区招生的学校数量。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与此同时,众多省市教育部门同步跟进,下发文件遏制高中抢生源,像上文中的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等就是这样做的。
遏制高中抢生源,是当前推进高中招生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有助于促进区域、校际均衡发展,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地必须在实践中坚决贯彻落实。而遏制高中抢生源,关键要监督执纪动真格。
一要政府相关部门明确各校校长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为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主体,强化“谁主管、谁负责”意识。二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举报渠道,对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高中违规招生抢生源行为的,第一时间进行明察暗访核实,对确实违反招生规定的当事人员和责任领导,一律从重处理问责。三要按照相关要求,对违反招生规定抢生源情节严重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撤销相关级别“示范性高中”称号处理,绝对不能对一些“示范性高中”违规招生抢生源行为“视而不见”“下不了手”。四要对于民办学校违规招生抢生源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从长远来看,遏制高中抢生源,规范招生行为,地方政府要拿出更大的决心,少一点政绩冲动,多一点科学发展思维;对基础教育进行治理,推进所辖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以“考试招生分离,打破一考定终身”为基本精神的中高考改革;改革教育评价方式,不完全以成绩论优劣,要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引入人才多元评价机制,不“唯分是举”。做到了这些,抢生源的行为便会大大减少。
(作者系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