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长远出发,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先导性的重要作用。学深悟透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好《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各项要求,需要结合教育实际,不断夯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技术基础、社会基础和法治基础,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基础。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保证在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确保教育治理创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根据中央和江西省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江西成立了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省11个设区市均相应设立了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领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开展高校党委书记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把全省教育系统打造成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的领域。
矢志不渝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夯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基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师生,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决定》指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改革,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依托江西丰富的红色资源,用好《红色文化》教材,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继续推动领导干部、教学名师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到学校上思政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开设好“思政大讲堂”,开展“十百千宣讲团”校园巡讲,持续开展“诵读红色家书、讲述英烈故事”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确保学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千方百计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夯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技术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国家行政管理现代化。《决定》指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我们将以信息化的力量创新教育治理新模式,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数字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一方面,主动打破数据孤岛,优化教育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大数据应用,整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资源,理顺政务服务流程,建设好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支撑教育决策、管理、服务的能力,实现“一站式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另一方面,加快江西教育省域网和“赣教云”服务建设进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各类教育资源和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基础设施、技术、运维的上移,信息化教学和应用的下沉。推动中小学“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推进“智慧(数字)校园”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多措并举打造家校社合作升级版,夯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基础。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决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011年以来,江西推进制度化家校社合作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创造了家校社合作的“江西模式”。全省教育系统将与宣传、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一道,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积极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鼓励中小学充分利用家访、家长会、微信、电话等交流方式,调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利用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校内外多种资源,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科研引领的“五位一体”育人大格局,着力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师以从教为乐、民以助教为荣”的良好教育生态。
全力以赴深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夯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基础。教育法治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形势下,我们将继续加强教育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法规衔接,推动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完善。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学校建立健全以章程为统领、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规范办事程序,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建立健全教育依法行政机制,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查处整治,实现教育治理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报告发布、结果公告、整改复查和问责制度,有效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尊重教育发展规律,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通过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做到立法、普法、执法无缝对接,以法治助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江西省教育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