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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学校信任关系

[db:作者]  2017-09-27 1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叶忠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教授,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经济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全国教育效能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经济研究委员会副理事长,《教育与经济》杂志编委。

    ■名家专栏·提高教育质量③

    学校信任是个庞大的体系,按照主体划分可分为学生及其家长与教师、政府和一般社会公众等对于学校的信任;按照来源又可分为对学校领导者的信任、对学校制度的信任和对学校声望的信任等。当前最为明显的问题是,在一些地方,包括学生及其家长在内的社会公众对学校教育质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

    这是因为,学生发展质量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隐蔽性——可以感知体验但难以精准测定、滞后性——需要时间检验,社会公众通过自身知识和经验,无法准确判别学校教育质量的优劣,往往倾向于利用考试分数和升学状况等显性的外在特征,来辨识教育质量高低。此时,学校信任关系便发生了严重扭曲,质量信任让渡给了升学信任,进而成为了教育质量提高的障碍。

    建立良性的学校信任关系是教育质量提高的前提基础和必备条件。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信任是“相信而敢于托付”。只有基于对学校的质量信任,社会公众才会意识到把孩子送到学校是为了他们的成长,学校才会成为真正促进学生发展的场所;只有基于对学校的质量信任,社会公众与学校双方的认同感与凝聚力才会得到增强,围绕质量提高的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和教学改革试验等,才会得到学生及其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大大减少沟通与润滑成本;只有基于社会公众对学校的质量信任,学生在校园里的学习和生活才会获得更大的效用,如体验到愉悦、满足、感动、关注等。相反,近些年来校园内师生冲突甚至家长和教师的冲突频发,虽然原因有多种多样,过度重视升学信任而忽视质量信任,肯定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诱因。在学校信任关系以升学信任为主导时,应试教育便难以根除,参加各种旨在提高成绩的课外补习,不再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而是出于某种对学校的“不信任”。

    因此,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任与学校教育质量提高是互为表里的关系。为提高教育质量,当前需要综合用力,重视形成社会公众对学校的质量信任,弱化或消除对学校的升学信任,重塑学校信任关系。

    增强学校的开放互动。学校与外部公众沟通不充分,学生及家长不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真实情况,无法对教育质量内涵进行准确判断时,他们只能借助显示度高的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自己对学校信任的对象。学校要积极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开放并进行互动,向外界展示学校的善意、能力和正直,显示学校和家长一样是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未来的,希望学生未来有成功的事业、能幸福地生活。由此,增进他们对学校的了解和理解,加深对教育质量的认识,提高对学校的满意度,确立新型信任关系。英国在中小学发展中,就特别重视学校对家长的开放及互动,如将与家长进行日常交流和联系等问题列入教师招聘及培训条例,并规定教师一周有半天的时间专门与家长交流,不少学校还推出有家长参与的“周六俱乐部”等教育娱乐活动,使家长在更好地融入学校生活同时,提高自身的教育能力。

    重视学校办学信息披露。学校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每名学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指出,做好中小学的信息公开工作,关系到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可见,了解学校信息,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知情权,也是保障知晓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的掌握越完备,就越容易形成,对学校质量信任的判断。目前,各地对学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的采集有了一定的基础,但许多信息仍只能由监管部门自己专享,共享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仍然突出。这大大影响了学校办学信息的使用和传播。并且,对于影响教育质量提高的学校内涵发展,很容易被家长及社会公众所抑制。

    引导与宣传“质量信任”理念。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性,社会公众没有足够的认识,学校质量信任关系的确立就无从谈起。目前我们的宣传力度不够,在全社会没有形成确立学校质量信任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所以,迫切需要充分发挥舆论媒体传播学生全面发展的正能量作用,广泛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通过家长教育课程和家长学校等开展质量信任专题活动,推动学校和社会增强质量信任意识。同时,地方政府也应积极推广宣传典型学校的改革经验,增强公众对学校的质量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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