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动,从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扎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及加强家长教育引导五大重点方面,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山东要求规范课程开设,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同时,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将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严格规范培训行为,健全完善监管体制。各部门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监管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山东要求扎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科学确定服务内容,鼓励各地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用于校外人员补助或购买社会服务。
此外,山东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纳入省教育厅学生课外负担监测,监测结果全省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