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成立于1979年,是归口负责协调我国与全球最大的政府间智力合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科学、文化、信息和传播等领域开展合作的政府机构。自成立以来,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在推动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全球人文治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恰逢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成立四十周年,我们特别邀请六位中国教科文事业发展的见证者和亲历者,从不同角度回顾我国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事业的发展历程,以兹纪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61年设立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Oceanographic Commission,简称IOC,中文简称“海委会”),是联合国下属唯一负责有关海洋科学及服务的机构,下设两个区域分委会以及若干区域性计划委员会,其中一个区域分委会是西太平洋分委会(WESTPAC)。
在我任主席期内的西太平洋分委会有三点工作是可以称道的。一是西太平洋分委会早于海委会涉足海岸带综合管理,在举办的科学大会内容及合作项目上都有体现。而海委会因职责只限于自然科学,未能早日涉足此重要方面,直到进入21世纪修改了其职责后才正式涉足海岸带综合管理。二是对于海委会推动的全球海洋观测系统(GOOS),西太平洋分委会因为是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这些国家仅对沿海观测部分感兴趣,这与发达国家更重视深海大洋观测是截然不同的。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支持下,西太平洋分委会争取到经费成立了以近海观测为重点的东北亚区域海洋观测系统(NEAR-GOOS)。三是修订科学计划框架,以适应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学科发展,而海委会在进入21世纪后才对其科学计划框架做了类似的修改。
在西太平洋分委会主席任期内,我曾于1993年竞选过海委会的第四副主席,并成功当选。海委会主席层的任期是两年,1999年该委员会主席、加拿大的荷兰(Holland)先生两届任期届满。国家海洋局决定提名我竞选,并广泛争取各会员国的支持。最后,我在1999年海委会大会上竞选成功,两年后于2001年再次当选。
4年的海委会主席任职对我又是一个新的经历。主席的任务是在大会及执委会上让会员国充分但有效地发表意见、能求大同存小异达成共识,并形成可实施的决议或行动。在休会期间,主席则需要协助海委会秘书长对这些决议或行动理出重点,并监督其执行。对此我采用一年两次的主席会议来实施,并充分调动前主席及副主席的参与。此外,在休会期间,主席还要在秘书长的配合下,出席一些场合,为海委会争取其应有的地位与利益。
在为海委会争取其应有的地位方面,值得一提的有三点。我当选后不久适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讨论海委会职责修改的问题,这时突然遇上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部原因而产生不利于此修改方案通过的形势。我一是与一些关键会员国驻教科文组织代表沟通,最后有惊无险地通过了海委会职责条款的修改方案。二是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先生沟通,他刚上任时对海委会的一些特殊性质与地位认识不足,我适时地与他多次接触,持续提出我们的看法,最终赢得了他的信任和支持。三是与海委会秘书长博纳(Bernal)先生配合,通过在联合国举行的有关海洋事务非正式磋商会上的几次发言,让有关国际组织认识到,该委员会除了是联合国在海洋科学方面的重要职能组织外,也是一个近海及海洋事务的协调机构。
我与海委会的工作联系断断续续一直到2010年。回顾这20年来,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事务虽然占据了我不少的研究时间,但这些时间用得是有意义的,是为国际及国家的海洋事业作出了一些贡献的。
(作者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原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