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2019年年初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陈宝生部长表示,“今年,职业教育要‘下一盘大棋’”。一年来,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文件,推出系列改革举措,全国职教战线奏响了波澜壮阔的改革进行曲,职业教育进入大改革大发展的新阶段。岁末,让我们回望来时的路,对这盘改革大棋进行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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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大有可为
事件: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张掖市山丹培黎学校。他强调,我国经济要靠实体经济作支撑,这就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大批大国工匠,因此职业教育大有可为。
3月27日,李克强总理在考察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时,勉励同学们要更加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努力顶起中国制造的脊梁。8月19日,李克强总理在黑龙江牡丹江考察,与牡丹江技师学院师生交流。
5月22日至24日,孙春兰副总理在江苏调研职业教育并主持召开职业教育改革座谈会。10月,孙春兰副总理实地考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职院校。
点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判断、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大判断、重要论述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职业院校师生的亲切关怀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重视的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中国职业教育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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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20条
事件:2018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2019年1月,李克强总理正式签发“职教20条”。4月4日,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
点评:贯彻落实“职教20条”,是今年职教战线的中心工作。“职教20条”的发布,意味着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进入新阶段。“职教20条”反映了新时代的新要求、新使命、新担当;致力于解决长期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改变长期以来普教化和技能化倾向;推出一批有基础、可操作的重点项目引领改革方向,突出改革实效;强调了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是职业教育法赋予职业院校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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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
事件: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分工协作,梳理现有政策,提出具体举措,共同研制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12月23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各职业院校主动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全面改进人才培养全流程、各环节,做好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点评: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产业结构、人才结构、教育结构,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高职扩招提供了多样化成长成才路径,让中职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有了更多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高职扩招提升了教育服务能力,为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一线输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他们将成为中国产业向全球产业中高端进军的生力军。高职扩招作为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临门一脚”,使今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迈入普及化阶段。高职扩招丰富了生源构成,促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倒逼高职教育完善考试招生办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带动办学条件改善和评价机制改革,彰显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成为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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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计划
事件:“职教20条”提出,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
4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10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拟建单位》。12月,教育部、财政部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公示建设单位197个。
点评:“双高计划”的实施,是贯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战略之举,也是落实“职教20条”的“先手棋”。“双高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35年,一批高职学校和专业群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引领职业教育实现现代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并形成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双高计划”不仅要使若干所高职学校和一批专业体现中国特色并达到世界水平,其重大意义更在于探索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教育方案,优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和制造强国战略,使我国成为国际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高地和国际技术技能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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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证书
事件:“职教20条”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11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培训评价组织、师资培训、证书考核成本核算、财政支持等方面情况进一步规范和澄清。
4月,教育部职成司印发通知,确定建筑信息模型(BIM)等首批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始试点;9月,确定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等第二批10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入试点;10月,教育部职成司提出,符合试点工作条件的院校均可参与,不作规模限制;12月,第三批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64家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7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社会公示。
点评:1+X证书制度是国家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构建中国特色职教发展模式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1+X证书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促进职业院校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有利于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完善,形成职业教育的多元办学格局;有利于院校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提高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证书的教考分离有利于对人才客观评价和科学评价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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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改革
事件:4月4日,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地各职业院校要认真落实职教改革方案,加大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力度。她指出,解决“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需要在教师的选聘、编制、管理等方面加强改革创新;教材建设的重点是解决陈旧老化的问题,教育部将启动新一轮国家规划教材建设;在教法方面,要坚决扭转“理论灌输多、实操实训少”的状况。
8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师资12条”),提出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一半,建设10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建成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全面实施。四部门同时公布了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
点评:我国职业教育有近千个专业、近10万个专业点,但在教师、教材、教法上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成为影响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一年来,推进“三教”改革成为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切入点。在“三教”改革中,教师是改革的主体,成为“三教”改革的关键;教材是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的载体;教法是改革的路径,教师和教材的改革最终要通过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变革去实现。教育部等四部门出台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正是切中了改革的关键,下一步需要各地真正去执行和落实。教材的改革,需要校企合作编写和开发,使专业教材能跟随产业升级及时调整更新。教法的改革,核心是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改革传统的普通教育课堂教学模式,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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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事件:3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共同发布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5年内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点评:《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是我国首部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支持校企结为命运共同体、共育高质量发展所需高技能人才提供了法治保障。统筹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将产教融合向纵深推进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既可补齐教育人才短板,又可补齐产业创新短板,有助于提高我国全要素生产率,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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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法修订
事件: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在原法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共修订调整41条,新增15条。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颁行,为职业教育规范办学、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多年后的今天,在产业转型升级,人口红利下降,人力资源开发面临新挑战的情况下,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近年来,关于职业教育的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关于职业教育的很多实践探索先于职教法,这些政策的精神以及实践经验,都迫切需要在法律层面得到认可、体现与保障,职教法修订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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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试点
事件:5月,教育部公布全国首批15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更名结果。12月,6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面向社会公示,6所试点学校中,有5所民办院校,一所公办院校。
点评: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是落实“职教20条”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推动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核心是建设一个由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技术应用型本科教育构成的内部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从而真正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等次关系变为类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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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标准
事件:1月,教育部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6月,教育部印发21项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当月还印发了《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7月,教育部发布首批347项高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包含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等19大类别,当月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
点评:教学标准是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基础。经过多年持续建设,我国职业教育基本形成了以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五部分构成的国家教学标准体系。“职教20条”提出,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包括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按照这一要求,教育部快马加鞭,正在加快各项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本报记者翟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