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教育中,有一种教学方式是“送教上门”,主要针对有重度残疾的学生。但如何真正落实好“送教上门”政策,是个突出问题。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残疾儿童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来“送教上门”似乎理所当然,但是细想,各科教师在完成日常教学任务的同时又要兼顾“送教上门”任务,长期执行恐怕有不小难度。在一些偏远农村,教师“送教上门”路途遥远,“送教”一次要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因此,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强调“送教上门”的同时,恐怕更应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先来明确由谁来“送教上门”,并且还要制订出相关的激励和保障措施。
重度残疾儿童多年没有接受到学校系统的学科教育,基础薄弱,再加上自身残疾等因素,他们很难和正常儿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此外,这些孩子的有效学习时间无法与在校学生相比,如何在有限时间内保证“送教上门”的效果,课程如何有效取舍就是关键。
由于残疾儿童较为分散,分布在不同年级和不同学校,且每个儿童个体差异较大,如果对于“送教上门”的人员及课程内容都有了明晰规定,那么后续如何尽快制订完善的监督考核措施,保证“送教上门”真正成为残疾儿童的福音,恐怕离不开一套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制度。因此,要让“送教上门”真正落到实处,既需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宏观把脉,出台指导性文件,更需要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抓住问题要害,拿出攻坚克难的勇气,协调各方力量在细化责任、认真落实上下足功夫。(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