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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廉政准则》 筑牢思想防线

[db:作者]  1970-01-01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高等教育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职能,也发挥着传承文明,引领社会精神和文化导向的作用。“教育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示范”,高校必须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建设一方净土,这是高等教育的行业特殊性所决定的。中共中央印发的《廉政准则》包括8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涵盖了权力行使过程中腐败现象高发的各个领域。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十不准”则进一步指明了高校权力运行中必须重点监督的问题。抓住这些领域和问题,明确了什么不能做,什么不能想,就是抓住了关键,为把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监督奠定了基础。可以说,《廉政准则》和“十不准”对高校领导干部廉洁办学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要求,是高校领导干部廉洁办学的基准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同时也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规范高校办学行为,指导高校廉洁办学和规范运行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明确了意义和要求,还有个落实的问题,就是执行力的问题。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制定一份好文件不容易,把文件落到实处更不容易。要把中央和教育部的精神落在实处,就必须结合学校发展建设的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我校最近几年的发展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果。刚刚闭幕的学校第八次党代会审议通过了学校“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我们深知,要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没有一个风清气正、诚信廉洁的校园环境作保障是不行的。因此学校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十不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委和纪委的日常工作中。党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形成了高位推动的工作局面。具体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2009年重点开展了《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意见》的宣传教育月活动,2010年又以《廉政准则》和“十不准”为重点内容,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几年来党委主要领导和校纪委书记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中层干部中讲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围绕《廉政准则》、“十不准”作专题辅导报告,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也分别开展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教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氛围。

  二是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相结合,查漏补缺。学校把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十不准”的情况作为查找廉政风险点的重要内容,在全体校处两级干部中认真查找廉洁从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努力把《廉政准则》、“十不准”的要求落在实处。

  三是与规范学校权力运行相结合,完善管理制度,形成刚性约束。学校把经过多年改革建设形成的科学、规范的人财物管理体制机制,用可行的规章制度体系规定下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长效机制,努力用制度筑牢防腐的“篱笆墙”。

  四是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做好表率。学校党政机关和主要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廉政准则》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我们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今年要推进提高党政机关管理效能工程,不断强化党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廉洁高效的工作意识,以廉促政,做好表率。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十不准”,要把自律与他律统一起来、把自我约束与监督制约结合起来。要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事项、述职述廉、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加以要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内容加以考核。通过制度的执行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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