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035系列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教育现代化是建立在省域教育现代化的基础上的。湖南作为教育大省,是我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拼图之一。面对“教育现代化2035”的战略目标要求,湖南教育有了坚实的基础,但也仍需进一步努力。
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经济快速发展,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47亿元跃升到2017年的3.39万亿元,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十强。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为湖南的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自“教育强省”战略实施以来,湖南教育投入稳步增长,2007年,湖南教育经费总投入419.64亿元,公共财政教育支出260.93亿元。2017年的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则突破千亿元,达到1119.83亿元是2007年的4.29倍。
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始终努力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截至2018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2.93%,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5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9.83%,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
可以说,湖南的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为接下来实施“湖南教育现代化2035”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条件。但对标2035,湖南仍有许多薄弱环节,以基础教育为例:
学前教育资源不足。2018年,湖南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2.9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3%。201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显然,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离此目标还存在差距。
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自2015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首次公布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名单起,湖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比例虽然从2015年的22.95%逐年攀升至2018年的87.70%,但仍低于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92.70%的比例。
高中阶段教育有短板。与普通高中相比,湖南的中职教育是短板。中职学校生均校舍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图书数量、每百人计算机台数等指标均大幅落后于普通高中。师资力量同样不足,以 2017年为例,湖南高中阶段职工总人数为14.74万人,但中职教职工仅有3.44万人,占高中教职工总规模的23.34%,与其学生规模严重不匹配。
应对
在“教育强省”战略的指导下,湖南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成就,但从发展质量和水平来看,还处于一种粗放型的发展状态,虽然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但离人民满意的教育、优质的教育、现代化的教育还有一定差距。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深刻变革,人民群众更加迫切需要更高质量、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因此,面对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变化的教育需求,实现“湖南教育现代化 2035”的战略目标,是湖南在新时代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的宏伟蓝图。
(一)高水平普及各级教育
在普及学前教育方面,湖南需要加大教育经费和资源投入,确保每一个有需求的儿童能够接受学前教育,尤其是农村地区,要根据农村人口的规模和分布情况,构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布局网络。努力办好一批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扶持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健全省级统筹、区县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在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方面,关键是要不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标准化的乡村寄宿制学校,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寄宿要求。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建立完善的控制辍学、保障就学机制,保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在高中教育普及方面,继续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特色办学以外,更重要的是要促进“普职融通”的改革与发展。此外,探索建立高中阶段补偿教育机制,鼓励和资助初中毕业未升学的青少年在生活或工作中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各类形式的成人高中教育等多种形式完成高中阶段教育,从而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更全面、更深入。
(二)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因地制宜,制定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保障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等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等方面都达到基本标准。
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向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转变,以区县为单位,在学校布局、资源配置、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统一调配基础教育师资,确保教育资源向边远农村地区倾斜,保障乡村儿童能够与城市儿童一样享受到有质量的基础教育。
在全省范围内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待遇同等化,按照城镇化进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新建小区或人口导入区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等,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入学,健全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异地升学考试制度。
建立健全贫困、留守、残疾儿童帮扶资助体系。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识别精准度,创新资助方式,提高资助水平,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在村落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建立健全“家庭—村落—学校”联动机制,由留守家庭成员、村邻、学校教师以及志愿者等分工合作,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情况,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成才。
(三)建立教育现代化投入机制
积极扩大教育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推动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支持设立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基金会。
优化教育经费分配机制。湖南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并不均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与分配保障机制比较完善,但是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等教育等需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完善教育经费分配保障机制。
加强全省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坚持规划引领投入和建设,加强教育规划与经费安排的衔接,科学安排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统筹实施各类教育重大工程项目。加强学校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代建制”。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的细则,确保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作者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