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玉)疫情发生以来,辽宁省教育厅把做好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兜底保障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提前、足额发放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等学生资助方式,缓解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困难压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疫情发生后,辽宁省教育厅采取多种措施精准资助困难学生,做到“停学不停助”。在省财政部门及时下拨资助专项资金基础上,辽宁各高校克服学校未恢复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等各种困难,将以往应在5月至6月发放的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提前至3月底全部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截至3月31日,辽宁省96所高校共发放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2.23亿多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55万人。与此同时,全省有43所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学校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为64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228.4万元,其中资助湖北籍学生913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通讯补助6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