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坐落于福州西湖之畔、梦山之麓。建校60多年来,始终坚持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是福建教育学院的主业。近年来,学院深入实施培训质量建设工程,形成以国培项目为引领、以省培项目为支撑、以委培项目为辐射、以援助培训为使命的培训项目体系。每年集中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2万多人次,网络远程培训数十万人次。学院承办了“国培计划”项目近300项,项目涵盖17个省份,培训人数超过2万多人次,项目绩效评估结果位居全国承办院校(机构)前列,被国家教育部门确定为14个首批“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领航班培养基地之一。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真诚欢迎有识之士加盟。
一、招聘岗位
教育学教师、语文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各2名;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历史教师、生物教师、体育教师各1名。
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了解成人教育规律,熟悉高中教育教学,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授或正高级教师或省级教学名师或特级教师),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授或正高级教师或省级教学名师或特级教师),年龄50周岁及以下。
三、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包以“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姓名”的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fjjyxyrsc@163.com。应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4.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包括教育教学成果、论著、科研成果、重要获奖情况等。
四、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符合《福建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的,可享受相应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资助费等,具体待遇可面议。教学科研业绩特别优秀的人才可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尤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27430
传 真:0591—83728489
邮 编:350001 电子邮箱:fjjyxyrsc@163.com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福建教育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