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教育信息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 > 正文 返回 打印

高校不得以“学术头衔”“人才头衔”确定薪酬待遇

[db:作者]  2017-12-18 1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就高校人才流动下发通知明确,要科学合理统筹人才薪酬待遇,高校之间不得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不得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

    福建要求,各地各校要立足自身人才培养,完善机制,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人才引进要坚持正确导向,确保合理有序。高校要处理好人才“内培外引”关系,在积极培育自有人才的同时,鼓励拓宽海外境外引才渠道,不倡导省内高校互挖人才,不鼓励省重点建设高校从省内山区高校引进人才。

    同时,福建鼓励支持高校建立协商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人才成果合理共享机制,探索人才流动中对前期培养投入的补偿机制,努力形成高校、人才各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http://www.00-edu.com/jiaoyu/1/2017-12-18 180000/199423.html十二生肖
十二星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