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丽)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劳动教育是大中小学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也是大中小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是劳动教育的实施主体,要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挪用课时。
陕西提出,劳动教育课程在大中小学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形式全面实施。各地各校要根据《纲要(试行)》要求,开好劳动教育课程,将其作为劳动教育的主要载体,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围绕劳动精神、劳动能力、劳动知识进行统筹设计,以体验式、参与式、互动式等为课程实施主要途径,系统开展劳动教育。
陕西规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一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与通用技术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统筹;职业院校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主要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方面设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阶段劳动教育课不少于32学时,课程内容应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并设置必要的实践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