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给幼儿买玩具已经成为几乎所有家长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玩具不但有娱乐功能,还有益智等其他功能,可以帮幼儿认识世界,提升幼儿的注意力、认知能力等。
一般来说,玩具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种是成品类玩具,如玩具汽车、洋娃娃等。这些玩具的优点在于操作简单,许多玩具都配有说明书,可以让幼儿更好地拓展认识。比如玩具汽车,可以让幼儿对汽车的材质进行分类认知,如塑料、木质、合金等;也可以让幼儿了解不同汽车的用途,如出租车是用来拉乘客的,搅拌车是用来搅拌水泥的。
第二种是构造类玩具,是幼儿利用各种不同材料创造性地构造物体或建筑物,实现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如拼图、积木、模型等。在玩这类玩具时,一般都有一个既定任务,而完成这个任务不仅需要想象力,还需要一些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如用积木拼成一个城堡,幼儿需要思考,怎样做才能使城堡不倒塌。在游戏过程中,幼儿可以获得关于积木形状、质量、大小、色彩等感性经验。
第三种是材料类玩具,如陶泥、沙子、黏土等。比如在做泥塑作品时,幼儿学会了如何把物体表现得形象逼真,在这个过程中幼儿不仅要运用手指和肌肉,还需要调动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感观积极参与,从而促进脑部发育。
那么,这三种玩具,家长究竟该怎么选择呢?最佳方案当然是三类兼而有之,不过不必贪多,要不幼儿会很难集中注意力。在具体选择玩具时,可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安全性原则。无论什么时候,给幼儿选购玩具,安全性都是最高原则。选购的玩具材料一定要环保、无毒、无味,并且要有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信息、使用的年龄段、安全警示语、材料成分等相关说明。
要定期对玩具消毒。相关专家做过测定,消毒后的玩具让幼儿玩10天,塑料玩具上的细菌集落数达3163个,木质玩具达4934个,毛皮玩具竟达21500个。所以,定期对玩具消毒,十分必要。
要经常对玩具进行检查,看玩具有没有损坏或部件散落等情况,以防止幼儿被破损处伤到,或误食散落的小零件。
第二,适龄性原则。不同年龄幼儿对玩具有不同的需求,选择玩具应考虑幼儿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两岁之前,可以选择一些能够促进其感官发展的成品类玩具,如玩具摇摇棒、握铃、小鼓、布娃娃等。
2—3岁,以动手动脑操作的简单玩具为主,比如沙滩玩具、串珠、摸箱等;3—4岁,可以选择益智构造类玩具,让幼儿有更大的探索学习空间,如积木、乐高、橡皮泥;4—5岁,可以在前一个阶段的基础上选择一些运动型、技巧型、智力型的材料类玩具,如组装玩具、电子积木、插塑玩具等;5—6岁,可选择结构性低、操作性强的材料类玩具,如利用废旧的纸箱、矿泉水瓶制作出自己所需要的玩具。
第三,创造性原则。玩具要有灵活多变性,以激发和调动幼儿去探索和改造玩具新的玩法。家长要鼓励幼儿利用手中的材料或资源对玩具进行加工重组,这样的玩具会发挥幼儿的想象力,容易激发幼儿的好奇心。比如,幼儿会将积木搭成宝塔,或者把一堆散乱的雪花片拼插成小房子。
第四,适量性原则。玩具可以帮助幼儿更好地认识周围的世界,但玩具并非越多越好。一次购买玩具不宜过多,不然会很容易分散幼儿注意力,不利于培养幼儿的专注力与耐心。家长在选择玩具时要控制数量和品种,争取让幼儿充分发挥想象力与创造力,把有限的玩具玩出更多花样。
第五,个性化原则。每个幼儿个性不同,对玩具的喜好也各异,选购玩具时需根据其个性特征,做到有的放矢。对于性格开朗、活泼好动的外向型幼儿,可多选择构造性强、需动手制作的玩具,比如积木、乐高、拼图,以培养其安静、耐心、细致的性格。相反,对于内向的幼儿,可提供一些能帮助其打开心扉的玩具。
(作者单位: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