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是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教育目标实现的有效机制。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是践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力提升教育督导水平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前提。
树立“两种意识”
教育督导工作要围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来展开。督学要树立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做好教育督导工作,是服务教育转型、护航教育创新、指导学校内涵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践行“服务学校和服务教师”的理念。
学校层面,主要是积极帮助学校解决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教师层面,一方面要服务年轻教师,指导其专业发展,使其迅速成长为学科骨干;另一方面要服务好老教师,要多给予关心,真正让老教师享受到新时代教育的温暖阳光。
教育局层面,督学要善于归纳总结基层学校的情况,并且提炼为一个区域的经验或者是问题,为教育局决策提供参考或案例。督学经常下校,与校长教师和家长接触多,能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发现不了的问题,这些都是区域决策的重要参考。
做好教育督导工作,还要有创新意识。要学会督导理念创新、督导机制创新、督导方式创新、督导手段创新、结果运用创新。还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不断尝试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教育监测与评价。
处理好“三个关系”
处理好“三个关系”,就是要处理好督学与学校的关系、督学与校长的关系、督学与教师的关系。督学的工作性质是指导,而不是领导。什么事可以参与,什么事需要指导,要拿捏好分寸,把握好尺度。
在处理好督学与学校的关系方面,要做到“五个不”:不直接插手学校人事,不直接参与学校的管理,不直接处理学校内部问题,不直接给予学校终结性评价结论,不直接否决学校决议。
学校也要处理好与督学的关系,对督学的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要信任督学,以诚相待。要主动沟通,融洽关系,为督学开展工作营造和谐的氛围。
在处理好督学与校长的关系方面,督学要树立服务学校的理念,要把主要工作体现在对校长工作的服务帮助上,而不只是对校长的工作找不足、提意见。要设身处地地为校长着想,要经常性和他们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要结合实际围绕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式发展、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提出有价值和指导作用的意见建议。
在处理好督学与教师的关系方面,督学要把握好全程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但不能干扰、干预教育教学活动这个基本原则。
提升“四种能力”
提升政策把握能力,要加强对教育督导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从事督导工作的人员要有深厚的教育政策理论功底,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督导相关政策与文件精神,要力求成为教育政策法规的专家。只有做到依法督导、依规督导,工作开展起来才不至于盲从,也才能做到与时俱进。
提升沟通协调能力,督学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人际沟通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综合协调的能力。督导工作需要经常在上级和同级部门之间联系工作、协调沟通业务,还经常需要跟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打交道,只有不断增强沟通协调能力,督导人员才能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提升实践操作能力,督学要具备一定的现代化办公能力,如文字表格编写、音视频处理及各种在线监测评估平台的管理运行能力等。要善于根据责任督学区实际情况和自己督导经验,开发一些简便实用的督导监测工具,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教育督导工作的需求。
提升廉洁自律能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坚持用公正、公平的态度去对待每个人、对待每一次督导工作。如此,才能保证教育督导工作全面高效开展,才能真正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