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梧桐小学教师在给学生上科学课。刘东岳 摄
近日,一份由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引发热议,内容包括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减轻相关报表统计负担、减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负担等四方面重点内容,包括15项具体措施。
教师负担问题颇受关注,天津出台的“清单”特点是什么?教育部门将如何进行落实?记者走访了天津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及部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
为何出台减负“清单”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旨在解决中小学长期存在教师负担过重的问题。天津市教委教师工作处处长狄建明介绍,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体制机制方面原因,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负担较重的问题,“比如,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活动交叉重复等问题,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
2019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为此进行了调研摸底,发现在各种“负担”中,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占用学校和教师的时间最多。针对此问题,经过分析梳理,在总共上报的216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基础上,简化为94项,最后拟定的“天津市2020年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正面清单”共有39个相关事项,是汇总梳理94项的41.5%,达到中央和天津市委提出减少50%以上的要求。在此基础上,“2021年天津市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正面清单”确定了16项,比上年再减少59%。
同时,针对调研中反映较多的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减轻相关报表统计负担、减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负担等方面的措施也予以细化。
“清单”直面顽瘴痼疾
这是一份直面问题的“清单”,直面现实中的顽瘴痼疾。例如,在严禁各部门就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增加了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的管理;在严格规范部署教育扶贫工作任务时,明确提出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承担不合理的扶贫任务。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狄建明说。
“清单”一出台,基层学校的校长、教师普遍给予好评。
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第一小学教师曹晓梅表示,这是市里为教师办实事的切实举措。她认为,“清单”中的“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以及“严格规范专项工作进校园事项”两项规定,是从实际出发直达问题所在。就前者而言,“润物无声”“潜移默化”是教育的常态,单纯抓“痕迹”是抓不出实效的;关于后者,学校的确有规模开展宣传教育的优势,但学生是分学段的,不同学段需要不同的教育方式,不能搞“一刀切”。“‘清单’落实后,会让我们教师有更多精力潜心教育教学。”曹晓梅说。
在天津中学校长孙建昆看来,要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就应该为教师提供一个宽松、和谐的社会大环境。“这其中确应包括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造成的教师工作负担。”孙建昆说。
把时间真正还给教师
如何让“清单”具有可操作性,而非流于形式?天津市教育部门为此颇下苦功。
操作性强、便于落实是“清单”最鲜明的特点。例如,在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上,“清单”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要求。另外,“清单”清晰标明了14个“严格(严禁)”和17个“不得”,如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不得随意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社区建设活动、不得强制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等。这些规定性动作,在现实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如何将“清单”真正落到实处?狄建明表示,一方面,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好的环境;另一方面,要推动各区、各部门进行共同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天津市教育部门将进行半年期的检查,同时开通反馈渠道,了解落实效果。
为此,天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通知,从认真落实“正面清单”、切实减少填写报表事项等方面对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那么,给教师减负,就是“我把自己的课教好不管其他事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学校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离不开社会。“我们减少的是对教育教学不必要的干扰,而那些与教育教学相一致的工作还要予以支持,教师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职责。”狄建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