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切实做好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减法”、课堂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的“加法”,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高位推动,强力保障“双减双提”
其一,党政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全市上下把“双减”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实现“减负担、提质量,减压力、提素质”的目标。市政府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出台《鄂州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鄂州市“双减”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其二,凝聚社会共识。围绕抓“双减”、严“五管”、破“五唯”等系列教育改革政策,全市统一印制“双减”文件汇编和政策解读、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定等,印发给每一个部门、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每一位家长,通过部门联席会、教师研讨会、家长座谈会等形式,确保学习宣传到位,熟知“双减”政策。其三,落实“五单”管理。市教育局制定“作业质量评价清单”“课后服务项目自选清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清单”“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清单”“家长满意度评价清单”等五项工作清单,纳入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督查通报和追责问责机制,切实保障“双减”落地见效。
有减有增,全力打造优质课堂
其一,落实“三减三增”。即:减少学科作业量、减少教辅材料、减少重复机械性作业;增加教师作业设计教研、增加作业的开放与选择性、增加学生高效作业习惯养成。健全完善作业管理机制,建立学校作业管理和校内公示制度,推行作业“当堂清、当日毕、不离校”。其二,实施分层辅导。提倡布置分层和弹性、个性化作业,加强质量监督,坚持作业全批全改、面批讲解,针对不同层次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辅导,力求优等生“跳一跳摘到桃子”,中等生“吃好吃饱”,学困生“刚巧做到”,让每一个孩子在校内“学足学好”。其三,推动课堂提质。紧扣课堂主阵地,改革育人方式,优化教学方法,实现“轻负担、高质量”。大力实施“强师计划”,积极开展“素养大赛”“教学比武”“鄂州好课堂”评选,全面开展万名教师“全员1+1优质课”竞赛(公开展示1节、推门随听1节),积极探索“空中课堂”“专递课堂”“双师课堂”融合建设,积极推进鄂州市“名校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引领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其四,改革教学评价。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完善教师教学“备、教、批、辅、考”五个环节考评细则,建立第一课堂教学质量跟踪评价方案。加强教学过程监管,建立学科学习过程性评价体系,根据学科核心素养分析学情,有的放矢地开展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补齐学习短板,拓展学习特长,激发学习兴趣,开发课程资源,实现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创新服务,着力促进个性化发展
其一,提供“点单式”服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全覆盖,全市289所中小学结合“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创建特色,制定“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为12万余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点单式”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主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书面作业辅导着重辅导学困生弄懂学会当天所学内容,从根本上解决学困生学习帮扶缺失问题;社团活动着重开展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和1—2项艺术特长,张扬学生个性,培养阳光心态和健全人格。其二,满足“多样化”需要。课后服务实行“弹性管理制度”,根据学生家长要求,可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其三,拓宽课后服务渠道。充分盘活师资资源和社会资源,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和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推行体音美教师跨校走教,解决课后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学生研学实践,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免费向学生开放少年宫、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学校文体场馆等教育资源,为学生社会实践和生涯教育创造条件。
从严监管,聚力构建校外“绿色生态”
其一,严格审批,净化校外环境。严令禁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进行重新审核,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无证机构动态清零。其二,严格整治,规范培训行为。出台《鄂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实行校外培训最严管控令,实现审批、收费、教师、学生、课程“五个严管”。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暑期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主城区96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关停无证经营机构10家,下达整改通知书78份。其三,严格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的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发现机制、常态化风险监测机制和联动执法惩戒机制。用好“双随机检查”“黑白名单”和第三方评价制度,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