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骏
无论实际存在的是哪种可能性,真正值得深思的只有一条,就是今日高校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是靠什么样的制度来维系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最近,中山大学博雅学院发生青年教师掌掴六旬院长的事件,“斯文扫地”自然引来公众关注。由于事实尚不清楚,不同方面各执一词,让旁观者一时难以得出明确观点。令人想不通的是,无论学院领导和教师有什么过结,动手打人总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为什么舆论却形成泾渭分明的两派,好像掌掴他人还有道理可讲。
力挺青年教师的人把火力全部集中于现行的教学科研体制和职称评定方法,猛烈抨击掌权者假公济私,操纵课题立项和职称评定,堵死了年轻人的发展道路,后者万般无奈之下,只能以暴力来泄愤。所以,掌掴虽然不当,仍值得同情。这样的观点看上去不无道理,“青椒”苦闷确实也是一段时间以来的社会热点。但不知道持此论者有没有想过,一旦用拳头或巴掌解决问题的做法被合法化,甚至形成风气,以后只要稍有不满,皆可拳脚相向,最后不要说斯文扫地,恐怕连治安秩序都得大乱。到时候,如今叫好者该整天惶惶不安,不知道何方巴掌正搧将过来。站着说话不腰疼,真腰疼时只怕说不上话了。换言之,再义愤填膺,也不要忘了为人处世的基本。
反过来,也有为院长抱屈的,将挨打归之于管理严格,招致教师不满,所以才有如此恶意的报复。但也有人指出,打人的教师平时教学不认真,敷衍了事,个人素质颇为低下,不受学生欢迎。因此,不仅打人毫无道理,自我辩解更是满口胡言。或许这些指控不是空穴来风,问题是既称院长治院严格,年轻教师不符合任职要求,那为什么不称职的教师竟然能在治理严格的学院中滥竽充数长达6年之久?如此放任称得上严格吗?
所以,在事实得到澄清之前,大家最好不要胡乱猜测,而应用脑子想一想:如果院长果然有错,年轻教师为什么不采用制度性渠道向学校乃至教育主管部门反映,而偏偏采取如此个人的做法?放弃“公力救助”而取“私力救助”,是学校制度失灵还是教师能力所限?
反过来,如果青年教师不称职,学院便不能授以更高的职称,这在高校中属天经地义,何来不够格的教师还自恃身强力壮而凌辱老年学者?对如此德才皆不备的、根本履行不了教书育人职责的教师,学校何不及早辞退之,以免贻误学子前途,还坐看其恣意妄为、飞扬跋扈而一至于此?这样的学院哪里还有制度和管理?如果说因为没有授以职称就会被掌掴,要是辞退岂不会被砍杀?院长要凭一己之力去面对凶焰万丈的教师,岂非过于危险?
无论实际存在的是哪种可能性,真正值得深思的只有一条,就是今日高校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是靠什么样的制度来维系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果虽有制度却形同虚设,不是学校管不了教师,就是教师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各方自然只能采用个体的方式来求得自身利益及其保护:要么不敢诉诸制度来实现自己的合理要求,要么践踏制度争取个人不合理的诉求。如此,哪里还有斯文存在的余地?真正叫“斯文不如扫地”罢了。
(作者系上海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