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为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教育经费的“第一个增长”依法落实,明年起,内蒙古将年度教育投入增长情况作为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据悉,内蒙古将各盟市的年度教育投入增长情况,列为对各盟市财政、教育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凡是教育经费增长不达标的盟市,都将被扣减教育专项补助金;同时,对完成较好的盟市,自治区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给予奖励。
据统计,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6个盟市2009年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增幅均高于同期的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