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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大校名校徽注册成商标

[db:作者]  1970-01-01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新华社南宁1月7日电(记者 张莺)打着高校校名招牌开文具店、办假期培训班……在高校周边,总不乏这样“傍大学”的现象。为了不被“砸牌子”,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将校名、校徽注册成商标,使其成为校方知识产权保护伞。

  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政办副主任陈松青介绍,2010年4月初,学校将校名及校名简称“桂林电子科大”、“桂电”注册成商标,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学校校徽则于2007年被注册成商标。

  校名校徽商标主要用于教育培训、服装、文具用品等几大类。学校各部门以及学生、校友等可以无偿使用校名校徽商标用于公益事业;若用于经营性质的活动,则需通过学校授权。“大到一些科研成果,小到信封稿纸等,都不可超越校名校徽商标使用权。”陈松青说。

  在此之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也曾被“傍名牌”。陈松青说,以前学校周边出现过私人开的“桂电文具用品店”,2008年年底,桂林市文化宫还曾使用学校校徽校名私自举办计算机培训班,误导了学生和消费者,也损害了学校形象和声誉。

  校名校徽注册成商标使用后,为学校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陈松青说,2010年下半年,学校发现的“被侵权”现象明显减少了许多。

  此外,独立学院使用校名校徽经营的任何项目,也必须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备案,约束了独立学院的市场经营行为。

  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分为商业性商标和服务性商标两大类。学校校名注册属于服务性商标系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学校商标。校名校徽是学校的无形资产,将校名校徽注册成商标是保护学校名誉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手段之一。高校应强化这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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