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委、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于去年八月联合下发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长效机制。通知下发以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有效开展了系列语言文字督导督查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和做法。现将以下四省(市)先进做法向全国语言文字战线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