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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五个着力”奔向学前优质普惠

[db:作者]  2019-01-27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本报讯(通讯员 周燕霞 吴玲)日前,江苏省泰州市研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实施意见》。与以往政策相比,《意见》更加突出了政府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规划建设、队伍素质、投入机制、提高质量五个方面的保障和服务,明确了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目标,绘制出全市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路线图、任务书。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新增幼儿园94所,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85%以上,优质幼儿园占比90%以上,公办园专任教师中事业编制教师占比50%以上,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高于5%。

    《意见》强调要着力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着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了市和市(区)人民政府是学前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学前教育共建责任,在管理上强调市级机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明确了17个部门应履行的责任。

    二是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城镇地区每1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套设置一所9—12个班规模的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园建设工程,强调配套园与住宅首期项目实施“五同步”。加强乡村公办园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办好1—2所公办省优质园。

    三是着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队伍素质。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及时补充公办园教师,各市(区)每年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幼师招聘数不低于招聘教师总数的20%。建立幼师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将公办园中保育员、保安、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四是着力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市级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学前教育发展引导资金,将公办园中事业编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培训经费以及园舍建设维修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等核心办园成本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完善成本合理分担和动态调节机制。支持民办园发展,严格监管高收费和资本投机行为。

    五是着力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规范招生入学和编班行为,遏制“大班额”现象。建立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发布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报告。建立学前教育资源预警制度和关键指标监测发布制度,将关键指标纳入年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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