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努力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投入结构,用好管好教育经费,制定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市委、市政府2010年9月出台《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建立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做到“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为落实《决定》,2010年我市预算内财政教育经费达到160.72亿元,比上年增加22%,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为15.04%,比上年的14.9%提高0.14个百分点。当年财政超收部分安排教育经费4亿元,为建市以来安排超收最多年份,并自2011年开始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
在加大政府投入同时,我市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教育,增加教育投入总量。主要措施包括民办学校在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依法享受公办学校相同政策;对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民办学校,拨付一定运行经费;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各项合理待遇;建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2010年我市教育总投入达到225.5亿元,比上年增加31.8%。
二、把握投入导向,发挥教育经费最大使用效益
针对我市外来人口多、原特区外教育事业薄弱、市区之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情况,我市把握投入导向,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以优质教育服务惠及民生,积极促进教育公平,最大限度发挥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一是优化投入结构,全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年1月我市出台《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提出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行生均拨款制度,逐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等教育资源配置上的差距。
二是确立投入重点,促进特区教育一体化。我市把原特区外普通高中建设、原村小改造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并开展“百校扶百校”等行动,教育投入向原特区外倾斜。在“十一五”时期投入近20亿元在原特区外新建8所高中、投入近10亿元进行特区外原村小改造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建的10所高中有9所位于原特区外,预计投资近20亿元。
三是保障改善民生,高标准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我市自2008年开始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仅2010年即惠及全市54.65万名学生,其中非深户籍学生30.68万人。除国家规定的免缴杂费、课本费外,我市增加免收练习本费项目;对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按最高收费标准给予补助。全市义务教育阶段70%以上的学位、公办学校55%以上的学位提供给了非深户籍学生。
三、加强管理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落到实处
我市通过加强预算监督、核算监督、审计监督三项措施,确保教育经费使用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预算监督。全市公办学校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的各项支出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了部门预算约束力。
二是加强核算监督。将公办中小学教育经费分别纳入市、区政府或教育部门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实行统一财务机构、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银行账户、统一档案管理的“五统一”及预算管理体制不变、经费使用权不变、经费支出审批权不变、资产所有权不变、单位法人代表法律责任不变的“五不变”模式,积极发挥了财务集中核算监督作用。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严格监督管理,开展全过程审计。针对教育系统全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我市创新审计模式,建立健全会计稽核机构和制度,开展内部稽核审计调查,促使教育审计由传统的查错防弊型向内部管理和服务型转变,以审计结果促进审计整改,积极发挥了审计在教育经费使用的经济卫士、护航战士、决策谋士作用,教育审计经验获得省教育行政部门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