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梦宇)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日前,合肥市全面发布《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系统、科学、完备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让教师成为最光荣的职业,成为优秀青年的向往。
未来,合肥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艺体类特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族教育学校教师的编制数。对工勤、教辅岗位逐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将公办幼儿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岗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严格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防止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长期使用编外教师。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此外,合肥明确提出要切实提升和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职称晋升、考核奖励、科研立项、带薪寒暑假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