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创新实践能力是法律专业人才从事法律社会工作、处理现实法律案件的核心能力。肩负着为地方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重任的地方高校,应根据地方法治建设需求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际,加强法学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目前,部分地方高校法学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不好,根本原因在于法学实践教学目标模糊,创新实践教育体系欠科学、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机制滞后。因此,地方高校应推进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
吉首大学作为远离发达中心城市的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肩负为区域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的重任。吉首大学法学专业办学历史较长。1996年创办法律专业,2000年开始本科招生,2006年获得法学理论硕士点,现建有法律硕士、民族法学两个硕士学位点。法学专业是吉首大学重点专业和服务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特色专业。法学专业现有专兼职法学教师40余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2人,博士(在读博士)18人;近年主持国家社科课题11项、省部级课题40余项,发表高级别论文20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29部。有“双师型”教师20余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校级创新创业指导教师3人,硕士生导师17人。自2009年以来,吉首大学法学专业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提升法学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强化实践教学改革这一关键,在深化与产业、行业合作,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凸显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产教学研用”五结合法学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模式。“产教学研用”五结合模式以培养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目标为指引,以深化与行业、产业合作教育机制为途径,以建立高水平理论与实践兼备的教师队伍和现代化实践教学体系为基础,以强化学生专业实务与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自我塑造与应用实践为依归,实现了创新、实践、教育、学习与应用的一体化。
准确定位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确立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核心地位
创新实践能力是法律专业人才从事法律社会工作、处理现实法律案件的核心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是法学本科教育诸多培养环节的核心与内在本质,是法律人才培养的逻辑起点与终极目的,也是衡量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标准。人才培养目标准确定位则是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基石。吉首大学法学专业在综合分析地方法律人才需求、自我培养优势与法学教育改革趋势基础上,将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与实践能力,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的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并以德法兼修理念、以本为本等理论为指导,以强化法学人才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修改完善了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了法学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规格与所有课程的创新实践能力培养要求。
建立专业与行业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机制,奠定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基础
吉首大学法学专业通过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人大等行业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机制,该机制以实行法学教师到实务部门兼职挂职、实务专家深度参与教学活动为支点,以利益协调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了高水平“双师型”队伍建设与“产教学”深度合作,促进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奠定了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良好基础。第一,通过中央政法部门“双千计划”、兼职挂职等形式,与行业实务部门深度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10年来,到实务部门挂职法学教师达30余人次,从法院实务部门聘请了彭卫兵等20多位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和实务教师。第二,与行业实务部门合作建立“边城司法论坛”“法律案例研讨沙龙”等平台,定期举办“庭审进校园”教育活动。第三,与行业实务部门合作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法学专业安排学生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担任为期半年的“实务助理”,还在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毕业论文写作、学科竞赛等建立了与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机制。自2009年以来,吉首大学法学专业已建立了25个实践教学基地,其中校内模拟法庭获“湖南省校内优秀实践教学基地”称号,湘西州检察机构获“湖南省优秀实践教学基地”称号,湘西州中级法律机构、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获“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优化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强化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教学保障
教学是法学专业人才创新实践能力的基本保障,也是驱动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第一步。吉首大学法学专业采取如下措施强化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保障:第一,在所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开设了“创新创业实践”“模拟庭审”“科研创新实训”等独立实践课程,明显提升了实践教学课时比重。第二,依据创新实践能力培养规律,对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进行优化。大一主要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认知能力,重点开设“庭审观摩”“专业调查”“辩论与技巧”“创业基础”课程,并将“法律思维与方法”作为专业方向课。大二、大三主要系统训练学生创新实践技能,重点开设“模拟庭审”“创新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训”课程。大四主要培养创新实践应用能力,重点开设“创业竞赛”“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课程,并通过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毕业论文写作、专业竞赛、社会实践等真实的场景检验与促进创新实践能力应用。第三,优化教学方法。全面采用互动式、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模拟式等方法教学,创新性运用真实案例教学法,引入诊所法律教学模式,以求提升教学方法的适切性。
构建学生实务技能和科研创新训练体系,提升创新实践技能培养效果
在真实或相似场景中系统训练创新实践能力,才能真正使学生养成解决复杂的法律实务的创新实践能力。吉首大学法学专业以强化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自我养成为重点,构建了法学专业实务技能和科研创新训练体系,有效提升了创新实践技能培养。第一,完善了“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4年连续的创新实践实训体系,通过专业实习、技能模拟、实务助理等项目强化法学本科生的专业实务技能的训练与应用。第二,建立阶梯法学本科生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大一主要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和规范知识,大二、大三通过项目引领、科研实训等方式培养其科研创新思维和能力,通过指导学生积极申报项目、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强化其科研创新能力训练。大四通过引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等竞赛、撰写科研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强化科研创新实践能力训练。建立了研究生协助指导本科生科研创新机制,实现了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互动互促。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获得省模拟法庭竞赛一等奖(团体冠军)等省级竞赛奖励20多项,主持获得国家级别创新项目2项、省级创新项目5项,在《常州大学学报·社科版》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多篇,创新实践能力得以明显提升。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40%,考研通过率达15%以上。
创立实践教学与学生活动结合机制,拓展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空间
长期以来,吉首大学法学专业充分发挥学生活动的专业教育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功能,将诸如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查、社会公益、辩论赛等与法学实践教学结合,通过学生活动培养法学本科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从而实现了在学生活动中应用与检验创新实践能力,通过强化法学专业性提升学生活动的品性和效益,优化了学生活动的教育效应和社会效益。近年来,法学专业获“团中央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好团队奖”“湖南高校百优十佳社团”“湖南省爱心单位”“湖南社会帮教先进单位”“湖南省优秀社团”等省以上荣誉称号30多项。李鹏程等252名学生获“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普法下乡”优秀工作者称号。
吉首大学法学专业“产教学研用”五结合模式彰显了德法兼修、以学生为中心、学用结合、产教协同、知行合一、以本为本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明显提升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有效驱动了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模式实施以来,培养出近千名具有良好创新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他们逐渐成长为所在单位的中坚力量和优秀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尤其是武陵山片区区域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例如法学毕业生彭新林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曾晶为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博士,彭芩萱为乌特勒支大学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师,刘涛、尹成祥为湖南省优秀律师。残疾学生郎美琳毕业后走上村官岗位,将所学知识应用于服务农村法律教学,其事迹被中央电视台7套《聚焦三农》作为典型宣传长达5分钟。在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战略实施的当今,吉首大学法学专业将进一步推进法学人才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为国家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吴文平 谭正航 尹珊珊)